【鹽與光傳媒資訊】2026年3月25日,教宗良十四世繼續在週三公開接見活動中講解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教會憲章》(Lumen gentium),並反思教會聖統制在其宣講福音使命中的本質意義。
讀經:
「弟兄們,你們已不再是外方人或旅客,而是聖徒的同胞,是天主的家人;已被建築在宗徒和先知的基礎上,而基督耶穌自己卻是這建築物的角石。」(厄弗所書 2:19-20)
以下是教宗要理講授全文:
要理講授: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件
5.宗徒的基礎——教會的聖統幅度
親愛的兄弟姊妹,早安!歡迎大家!
我們將繼續講解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文獻,今天要探討的是有關教會的《教會憲章》。在先前已介紹教會作為天主子民之後,今天我們將省思教會的聖統制。
天主教會是建立在宗徒之上的;基督親自選立他們,作為祂奧體的活石支柱。教會具有一個聖統性的結構,服務於全體成員的合一、使命與成聖。
這一神聖的聖秩,恆久地奠基於宗徒(參閱 弗 2:20;默 21:14);他們是耶穌復活的權威見證人(參閱 宗 1:22;格前 15:7),並由主親自派遣,往普世傳教(參閱 谷 16:15;瑪 28:19)。
由於宗徒蒙召忠信地保存師傅的救恩教導(參閱 弟後 1:13–14),他們將自己的職務傳授給他人,使這些人直到基督再來之前,繼續履行聖化、治理與教導教會的職務,「透過宗徒們在牧民使命上的繼承者」(《天主教教理》,第857條)。
這一建立於福音與聖傳之上的宗徒傳承,在《教會憲章》第三章中有更深入的闡述,其標題為:「論教會的聖統組織——特論主教職」。
大公會議教導指出,教會的聖統結構並非人為的產物,也不是為了作為教會這一社會團體內部運作的功能性安排(參閱《教會憲章》8),而是出於天主的制度,其目的在於使基督託付給宗徒的使命得以延續,直到世界的終結。
教長們並不願意以現代意義下的「憲制」概念來呈現教會的制度性元素;相反地,文件的重點在於「公務司祭職或聖統司祭職」,此司祭職與信友的普通司祭職「在本質上而不僅僅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同時又彼此相連:因為兩者各以其方式,都是分享基督唯一司祭職的參與(參閱《教會憲章》10)。
因此,大公會議論及由領受「神權」(sacra potestas)之人所承擔的職務(參閱《教會憲章》18),並特別聚焦於主教職(18–27),其次為司鐸職(28),以及執事職(29),這些構成同一聖秩聖事的不同等級。
因此,「聖統制」這一形容詞所指明的,是宗徒職務源自耶穌——善牧——的神聖起源,以及其內在的關係結構。主教首先,其次藉由他們的司鐸與執事,皆領受「職務」(拉丁文 munera),並被召叫服務「天主子民的一切成員」,「使天主子民的各份子,也就是所有享有基督徒的真實地位的人們,都能夠由衷地、整齊地共趨一個目的地,而達於永生」(《教會憲章》18)。
《教會憲章》一再強調宗徒使命的共議性與團體性,並明確指出:「上主託付給其子民牧者的責任,乃是一種真正的服務,在聖經中被稱為『diakonia』(服務職)」或職務(參閱《教會憲章》24)。
因此,我們可以理解聖保祿六世如何將聖統制度描述為一種「源於基督愛德的現實,其目的在於實現、擴展並確保基督託付給教會的信仰、榜樣、誡命與神恩之完整而豐盛的傳遞」(1964年9月14日講話,《會議記錄》III/1, 147)。
親愛的兄弟姊妹,讓我們祈求上主,派遣那些充滿福音愛德的聖職人員到祂的教會中,使他們致力於全體受洗者的益處,並在世界各地成為勇敢的傳教士。
致候
我向講中文的人致以誠摯的問候。親愛的弟兄姊妹們,願童貞聖母瑪利亞,基督之母與教會之母,在生活中光照你們、陪伴你們。我衷心地降福你們!
來源:
vatican.va
中文翻譯 (由《鹽與光傳媒》提供,以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