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座聖赦院舉辦的第33期關於「良心內署領域」課程的第二天,宗座聖赦院院長皮亞琴扎樞機親自授課,從教義的角度詳細闡述了大赦的意義、歷史發展過程和在靈修-牧靈中的作用。
2015年9月1日,教宗方濟各致函宗座推廣新福傳委員會主席,宣布有關慈悲禧年的特恩。其中,教宗宣布在禧年期間,所有司鐸享有寬赦有關墮胎的罪的權力。傳媒紛紛立即作出報導,但許多報導對事件有所誤解。其中,美國國家廣播公司(MSNBC)網頁頭版最初刊登以「教宗要求神父們容許墮胎的罪」為標題的報導,而主持更在電視節目上說:「教宗准許人作多次墮胎,鼓勵人可等到12月8日後才墮胎,而又不需要有悔疚的心。」大部份傳媒對天主教的教理的不理解,或敵視宗教,某程度上可以理解。對於熱心的教友,雖然清楚墮胎是嚴重罪行,但也未必清楚有關墮胎和告解之間的關係。教會是否對墮胎的立場有所改變?慈悲禧年開始之前,司鐸能否赦免墮胎者的罪?人是否墮胎後就自動可被寬恕?
教宗方濟各透過宗座聖赦法院的兩道法令,向參加「依納爵朝聖之旅」,前往西班牙羅耀拉(Loyola)和曼雷薩(Manresa)朝聖地朝聖的信友們頒賜全大赦。 「依納爵朝聖之旅」於今年7月31日聖依納爵紀念日開始,到明年2016年同一天結束。這項效法耶穌會會祖聖依納爵的朝聖活動於2012年發起,沿著聖人的足跡,途徑巴斯克各鄉鎮、納瓦拉、里奧哈、阿拉貢和加泰羅尼亞,體驗聖人跋山涉水走過的心路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