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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家庭團體」勸諭

鹽與光

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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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家庭團體」勸諭
Familiaris Consoritio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廿二日
 天主教中國主教團秘書處編譯
台北:天主教教務協進會,1989
 
可敬的弟兄們和可愛的子女們!我問候並祝福你們。
前言
教會為家庭服務
1 現代世界的家庭團體,比任何其他的制度,都更受到社會和文化急速而深刻變遷的打擊。可是有許多家庭在此情況下,還是生活在忠於形成家庭制度基礎的價值之中。有些家庭卻對它們的任務表示徬徨而不知所措,或是懷疑且無知於夫婦和家庭生活的基本意義和真理。尚有某些家庭,在實現他們基本權利時,卻為各種不公道的境況所阻撓。
教會知道婚姻和家庭乃人類最寶貴的價值之一,因此她願意向那些已經意識到婚姻和家庭的價值,而忠信設法度此生活的家庭說話並支援,也向那些徬徨憂慮而追求真理的家庭,以及那些不合理地被阻無法自由地度家庭生活的家庭,說話並且支援。教會支持第一種家庭,光照第二種家庭,並且幫助第三種家庭,為每一個想知道婚姻和家庭的命運的人服務(一)。
教會特別向青年人說話,他們正在準備他們的婚姻和家庭生活,給他們指出新的遠景,幫助他們去發現愛的召喚和為生命服務的美麗和偉大。
一九八零年世界主教會議
承繼先前的世界主教會議
2 一九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廿五日,在羅馬所舉行的世界主教代表會議,是教會深切關心家庭的標記。這是前兩次主教會議(二)的自然的延續:的確,基督徒家庭是第一個被召向在成長中的人宣報福音的團體,經由漸進的教育和教理講授,使他或她達到圓滿的人性的和基督徒的成熟。
此外,這次主教會議多少也與公務司祭職,以及現代世界的正義有關連。事實上,既然家庭是一個教育的團體,它應該幫助人分辨他自己的聖召,接受推行正義的責任,從開始就培育他人際的關係,充滿正義和仁愛。
主教會議閉幕時,教長們給了我許多的建議,在這些建議中,他們收集了他們經過辛勞工作而成熟的反省的成果,一致的要求我在人類面前做他們的代言人,說出教會對家庭的強烈的關心,並且在這人類和教會生活的基本部門上,給予適切的牧靈指示。
我以此動諭達成我的使命,如此在一件特別的事情上盡我所負責的使徒職務。我願意感謝世界主教會議的所有的成員,因為他們所作的有關訓誨和經驗方面的寶貴貢獻,特別是那些建議,我將這些建議交給宗座家庭諮議會,要他們仔細研究並將豐富內容的每一點都公佈出來。
婚姻和家庭的珍貴價值
3 教會受信德的光照,得以瞭解一切有關婚姻和家庭偉大價值的真理,以及其深刻之意義,再次感到急切的需要向所有的人宣報福音即「好消息」,特別向那些被召結婚和準備結婚的人,向世界上所有的已婚夫婦和父母們宣報福音。
教會深信唯有接受福音,人正當地對婚姻和家庭所抱的希望,才能實現。
天主在創造的行動中(三)所建立的婚姻和家庭,要在基督內(四)得以圓滿,並且需要祂的聖寵治療罪惡的創傷(五)並且恢復到「起初」(六)的面貌,即完全瞭解並且實現天主的計劃。
在此家庭成了許多權力設法毀滅或毀容的對象的歷史時刻,同時意識到社會的福利和教會的幸福與家庭的幸福(七)是密切相連的,教會更迫切地感到她的使命,要向所有人民宣報天主對婚姻和家庭計劃,確保它們充分的生命力和人性的及基督化的發展,而如此有助於社會和天主子民的革新。
第一部份  今日家庭的光明面和陰影
需要瞭解情況
4 既然天主對婚姻和家庭的計劃,是涉及男人和女人的日常生活而且在某一個社會和文化的環境裏面,教會要達到她服務的目的(八),必須瞭解今日婚姻和家庭所生活的環境。
因此,這種瞭解是福音傳播工作的不可少的條件。實際上,教會是要向我們時代的家庭,把耶穌基督不變而又常新的福音帶給它們,就像是這些置身於世界自前情況下的家庭,被召接受屬於它們的天主的計劃,並依此而生活。況且,聖神的召喚和要求,響徹在歷史的每一件事情上,因此教會也受到引導,藉著環境、今日青年人、已婚夫婦和父母們的問題,憂慮和其望,而能更深刻地了解婚姻和家庭的無止境的奧秘(九)。
此外還應該加上現時代非常重要的反省。常有一些思想和解答雖然很能引起共鳴,但卻以不同的程度掩蓋了真理和人格的尊嚴,影響了今日在婚姻和家庭生活的重要問題上,誠心而深刻地追求答覆的男女。這些觀點往往受到強有力的、有說服力的社會傳播工具組織的支持,它們巧妙地危害客觀判斷的自由和能力。
有許多人已經意識到這種對于人的危險,而在為真理工作。教會擁有福音的分辨力,願與這些人一齊為了真理、自由和每一個男性和女性的尊嚴而服務。
福音的識別
5 教會所作的識別,是指出一種方向,使婚姻和家庭的整個真理和尊嚴,得以維護而實現。
這種識別是經由信仰的意識(一○)而完成,它本是聖神給予所有信友的一種恩惠(一一),因此整個教會的工作,根據不同的恩惠和神恩,大家一齊依每一個人的責任,共同致力於對天主聖言的更深的了解和行動。教會不但經由以基督的名義和權力行施訓誨的牧人來完成此種識別,也經由教友完成之:基督「讓教友們為祂作見證,以信德的意識和宣道的聖寵訓練他們(參閱宗二17——18;默十九10),使福音的能力,在他們日常的社會和家庭的生活上,昭示出來」(一二)。況且,教友由於他們的特殊聖召,有根據基督之光解釋世界歷史的特別任務,猶如他們被召,依照造物主和救主天主的計劃,去闡明並組織今世的事體一般。
這種「信德的超性意識」(一三)不單是也不必是信友的一致意見。教會追隨基督尋求真理,真理不常是與多數人的意見相同。教會聽從良知而不附和權勢,而這樣她保護貧困者和被壓迫者。教會重視社會學和統計學的研究,因為它們有助於瞭解要展開的牧靈行動的歷史背景,並能幫助人更加了解真理。可是這種研究本身,不能視為信仰意識的表達。
既然使徒之職的任務,是確保教會存留在基督的真理內,並且使教會日益深入此真理,牧人們應該在所有信友中促進此信仰的意識,審核並權威性地判定其表達的純正性,培養信友有更成熟的福音的分辨(一四)。
教友夫婦和父母能夠而且應該,獻出他們唯一的而不可替代的貢獻,對在不同環境和文化中生活的男女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做正確的福音性分辨。因著他們的神恩或特恩——婚姻聖事的特恩——他們有資格擔任這種角色(一五)。
今日世界的家庭狀況
6 家庭所遭遇的情況,顯示出積極的和消極的一面:積極的是基督在世界行施救恩的標記,消極的是人拒絕天主愛的標記。
一方面,在婚姻中更意識到個人的自由,並且更注意到人際關係的品質,促進婦女的尊嚴,負責的生育、兒女的教育等。同時也意識到需要發展家庭與家庭之間的關係,彼此在精神和物質上相助,發現家庭本有的教會使命,以及建立一個更公道的社會的責任。另一方面,清楚地顯示基本價值令人不安的低落:夫婦彼此關係中錯誤的獨立理論和事實;父母和兒女之間權威關係的嚴重錯誤觀念;在價值的變遷中家庭本身所經驗的具體困難;離婚數字的增多;墮胎的困擾,絕育的越來越普遍;真正避孕思想的出現。
在這些消極的現象的根子上,往往潛伏著自由思想和經驗的腐化,這種自由並不是為實現天主有關婚姻和家庭的計劃的力量,而卻是肯定自己——往往反對別人——為個人的自私享受的能力。
也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所謂第三世界的國家內,家庭往往缺乏為生存所必需的糧食、工作、房舍和醫療等,以及最基本的自由。在富有的國家裡,相反的,過份的繁榮和消費的思想觀念,反而附帶著某種對未來的憂慮和不安,使已婚的夫婦失去了扶植新生命的勇氣和慷慨:因此生命屢次被視為不是幸福,而是人為保護自己所該避免的危險。
為此,家庭所處的歷史環境,看來是光明和黑暗的相互作用。
這表示歷史不單是一種走向更美好的固定的過程,而是一種自由的事件,甚至是彼此相衝突的自由和自由之間的鬥爭,根據眾所週知的聖奧思定所說的兩愛之間的衝突:愛天主到忘我的地步,以及愛自己到忘記天主的地步(一六)。
因此,唯有生根于信仰中的愛的教育,才能使人能夠解釋「時代的訊號」,這些訊號是雙重愛的歷史性的表達。
環境影響信友的良知
7 生活在這樣的一個世界裡,受到許多的壓力,尤其是從大眾傳播所來的壓力,信友們無法一直保持不受某些降低基本價值的污染,也不能以家庭文化的評議良心自居,或成為建立真正家庭的人文主義的積極幹部。
在此現象最混亂的標記中,主教會議教長們特別指出以下幾點:離婚的流行以及離婚後再婚,即使信友也如此;接受純粹的民法婚姻,而反對受洗者「在主內成婚」的天職;沒有生活的信德,為了其他動機而舉行婚配聖事;在婚姻中,拒絕接受領導和促進合乎人性和基督教義的性行為的倫理規範。
我們的時代需要智慧
8 整個的教會應該作深刻的反省並且承諾,為使現在流傳的新文化能深深地福音化,真的價值得到認識,男女的權利受到維護,而正義能在社會的基本架構中獲得進行。這樣,「新的人文主義」才不會使人與天主脫離關係,而能更圓滿地引人走向天主。
科學和科技的應用,為建立這種人文主義,給予新而廣泛的可能性。不過,由於政治的選擇決定科學的研究方向和其運用,科學往往被用來對抗其本來的目標,即人格的發展。
因此,大家必須重新意識到倫理價值的首要地位,這些倫理價值本是人格本身的價值。面對今日的社會革新,最大的任務是重新把握生命的最終意義,以及生命的基本價值。唯有意識到這些價值的首要地位,才能使人運用科學所給予他的無限的可能性,而人在真理、自由和尊嚴方面,才能得到真正的進展。科學必須要與智慧聯合起來。
下面這幾佝梵二的話,可以應用在家庭的問題上:「我們這時代比已往更需要智慧,使人類所有新的發明,為人服務。如不培育出擁有智慧的人才,則世界未來命運便要危殆」(一七)。
道德良知的教育,就是使每個人能判斷並且分辨,根據各人的原來真理能達到自我實現的適當方法,這種教育成了迫切的要求而不得予以放棄。
現代的文化,應該使人類與天主智慧之間的盟約重振。每一個人經由天主的創造行為而分享此智慧。唯有忠於天主的盟約,今日的家庭才能在建立一個更合理而又友愛的世界中,積極地發生影響。
漸進和歸依
9 面對從罪惡而產生的不公道——它深深地滲透今日世界的架構裡——以及阻礙家庭本身和其基本權利的完整發展的不公道,我們應該經由理念和心的歸依、消除個人的自私而追隨被釘的基督,而予以剷除:這種歸依,即使對社會的架構,也能有有益的和革新的影響。
所需的是延續的、長期的歸依,因為歸依要求內心排除一切的惡而附和完整的善,這樣才能逐步地具體引領我們向前邁進。如此發展一種動力的歷程,它逐步地與天主的特恩相整合,並且附合天主對整個的人和社會生活絕對的愛的要求。為此必須要一種教育的成長過程,為的是使每個信友、家庭和人民,甚至文明本身,由於他們從基督的奧蹟所已領受的一切,能耐心地前進,在他們的生活中對此奧蹟能有更富裕的瞭解和更圓滿的整合。
本位化(涵化)
10   教會秉承她恒久的傳統,從不同的文化汲取那更能表達基督無盡富藏的一切(一八)。唯有靠所有文化的幫助,才能使這些富藏更清楚地顯露出來,而教會才能對真理更完整和深刻的意識,此真理已由主完整地給予了教會。
把握住福音能與不同的文化並存,以及與普世教會共融的兩個原則,各個主教團和羅馬教廷的適當機構應該加以研究並加強牧靈的關心,使基督宗教信仰的「本地化」(或涵化),在婚姻、家庭和其他方面能更普遍。
是經由「本地化」,我人才能完全恢復與天主智慧——即基督的盟約。整個教會也能由於這些文化而更富裕,雖然這些文化缺乏工業技術,卻富於人性的智慧和深切的倫理價值。
為清楚指出工作的目標和途徑,主教會議從天主對婚姻和家庭的原始計劃開始研究是正確的:根據基督「追溯到創世之初」的訓誨(一九)。
第二部份  天主對婚姻和家庭的計劃
人—是天主的肖像,天主是愛
11   「天主依照祂自己的肖像造了人(二○):「藉著愛」而使人存在,同時「為了愛」而召叫人。
天主是愛(二一)而在祂內過著一種位際相愛共融的奧蹟。依祂自己的肖像造了人類並繼續使之生存時,天主在男人和女人的人性裡銘刻了愛和共融的聖召(二二),也賦予他們能力和責任。因此,愛是每一個人的基本的和天賦的聖召。
人本是取了人性的精神體,就是靈魂,在一個身體內表達他自己,而一個身體為不死的精神體所形成,人在他合一的整體內(靈與肉的結合體)被召去愛。愛包括人的身體,而身體被造分享精神的愛。」
基督的啟示指出人完整地實現愛的聖召的兩種方式:婚姻和守貞或獨身。二者都是——依其本有的方式——人最深刻的真理的實行,是人「依天主的肖像被造」的實現。
男人和女人藉著夫婦本有的行為而彼此互相給予的「性」,不純粹是生理的事,而關係到人格的最內心的存在。真正合乎人性的性行為,是當它是男人和女人彼此相許至死不變的愛的全部時。假如不是整個人的自我奉獻的標記和果實,整個肉體的奉獻是種欺騙;整個人的自我奉獻也包括時間的幅度:假如一個人有所保留,或是對將來可能作其他的決定,由於這一事實,他或她就沒有完全的奉獻。
夫婦之愛所要求的這種完整性,也附合於負責的生育的要求。這種生育是指向人的產生,而其本質超越單純的生理領域而包含一連串的人格的價值。為了這些價值和諧的成長,父母栠方恒心而又合一的貢獻是必需的。
能夠完成這種真正的自我奉獻的唯一「場合」是婚姻——自由而有意識地選擇的夫妻之愛的盟約——,在婚姻裡男人和女人接受天主所願的親密的生活和愛的團體。婚姻制度不是社會或權威不當的一種干涉,或是外在所加上的形式,它是夫妻之愛的盟約內在的要求,此約公開地肯定它是唯一的排他的,為能完全忠於造物主天主的計劃而活。人的自由絕不因此忠貞而受到限制,卻可抵禦任何的主觀主義或相對主義,而分享天主創造性的智慧。
婚姻和天主與子民的共融
12   天主和子民之間愛的共融——本是啟示和以色列信仰經驗的主要部分——在男女之間所建立的婚約中,得到有意義的表達。
為此,啟示的中心語句「天主愛祂的子民」,在男女表達他們夫婦之愛的生活和具體的語言中得以宣報。他們愛的約定,成了天主和其子民所結盟約的象徵(二四)。能傷害到夫盟約的罪,成了子民對其天主不忠的形象:拜偶像是行淫(二五),不忠實通姦,不服從法律是離棄天主如夫妻一般的愛。可是以色列的不忠,並沒有毀滅主的永恒的忠誠,因此天主忠貞不變的愛,成了夫婦之間應該存在的忠貞之愛關係的模式(二六)。
教會的淨配耶穌基督和婚姻聖事
13   天主與其子民之間的融合,在耶穌基督內正式完成,祂像丈夫一般愛人類,並為人類獻出自己成為人類的救主,使人類與自己結合,猶如祂自己的身體。
耶穌啟示婚姻的原始真理,「創世之初」的真理(二七),一方面祂使人從「心硬」解脫出來,祂使人能完全實現此一真理。
這個啟示在天主聖言愛的恩寵中達到了圓滿,無論是天主聖言為愛人類而取了人性,或是耶穌基督為了祂的淨配教會而在十字架上作了犧性。在此祭獻中,完全啟示出天主在創造時在男性和女性內所銘刻的計劃(二八);因此受過洗的人的婚姻,成了以基督之血所制定的新而永久的盟約的真正象徵。主所傾注的聖神給予一個新的心,並使男人和女人能彼此相愛,如同基督愛了我們一樣。夫婦之愛達到那內心所指向的圓滿——夫婦的愛德,此愛德是夫婦參與並且被召度基督獻身于十字架上的至高愛德生活的特殊方式。
在非常有名的一頁裡,戴多良曾出色地表達了,在基督內的夫婦之愛的偉大和美麗:「我如何能對由教會所結合的、由奉獻所鞏固的、由祝福所保證的、由天使所宣報而由天父所認可的婚姻的幸福呢?……兩個信友之間的約定、抱有一個希望、一個願望、一個紀律、一種服務的約定是多麼的美妙!他們是弟兄又是同工;他們之間靈肉都無分離;實際上他們真正二人成為一體,一個身體,一個精神」(二九)。
教會接受並且忠信地默思了天主的聖言,隆重的教導過並且繼續教導說,受過洗者的婚姻是新約中七件聖事之一(三○)。
因著洗禮,男人和女人正式地被列入新而永久的盟約中,列入基督與教會夫婦般的盟約中。就是因為這種不可毀除的加盟,由造物主所建立的夫婦生活和親密團體(三一),被提昇並且被納入基督的夫婦般的愛德之中,為祂救世的力量所支持和致富。
因著婚姻的聖事力量,夫婦們以最深刻的不可分離的方式所結合。因著聖事的標記,他們彼此的相歸屬,真正是基督與教會密切關係的肖像。
因此,夫婦讓教會不斷地記得在十字架上所發生的事;他們彼此之間以及為他們的兒女,都是救恩的見證,是聖事使他們分享此救恩。婚姻如其他的聖事一樣,是救恩事件的紀念、實現和預報:「既是紀念,婚姻聖事給予夫婦聖寵和紀念天主偉大工程的責任,以及在兒女前做見證的義務。既為實現,給予夫婦聖寵和責任,使他們在彼此之間和對於兒女,能實現寬恕和救贖的愛的要求。既是預報,給予夫婦們聖寵和責任,為來日與基督相逢的希望而生活而作證」(三二)。
像七件聖事的每件聖事一樣,婚姻也是救恩事件的真正象徵,可是以它本有的方法。「夫婦參與救恩事件,或是夫婦二人,或是二者一齊。為此婚姻的首要和直接的效果(Res Et Sacramentum),不是超性恩寵本身,而是基督徒夫婦的結合,二個人基督化的融合,因為它表示基督降生的奧蹟和祂盟約的奧蹟。分享基督生命的內涵也很清楚:夫婦之愛包括一個整體,整個人格的因素都置于其間——包括身體和本能、感官和情感的力量、精神和意願的渴望。它要求深切的人格的合一,這種合一遠超過一個身體的結合,導向成為一心一德;它要求在真正的彼此贈予中不可分散和忠貞;並且通向生育(參閱「人類生命一9」。一言以蔽之,這是所有自然的夫婦之愛的正常特徵,但是有一種新的意義,不但淨化並加強這些特徵,而且提昇它們使之成為真正基督宗教價值的表達)(三三)。
兒女是婚姻的寶貴禮物
14   根據天主的計劃,婚姻是家庭較大團體的基礎,因為婚姻制度和夫婦的愛,是導向生育和教養兒女的,在兒女身上夫婦得到他們的榮冠(三四)。
照理說,愛的本質就是恩惠;而夫婦之愛,使夫婦彼此「認識」而使他們成為「一體」(三五)的愛,並不停留在夫婦二人,因為此愛使他們能做更大的贈予,藉此他們成為天主的合作者而把生命給予一個新的人。當夫婦二人彼此相給予時,他們彼此獻出自己,同時超越他們而賜予兒女,兒女是他們愛的活的形象,夫婦一體的永恒標記,身為父母的生活的、不可分的綜合。
當他們成為父母時,夫婦從天主領受新的責任,被召在兒女前成為天主之愛的有形記號,「上天下地的一切家族都由天主而得名」(三六)。
無論如何不可忘記,即使無法生育,夫婦的生活並不因此就失去其價值。事實上,身體的不孕卻能成為夫婦為別人做重要服務的機會,例如:領養孩子、各種教育工作、幫助別的家庭、貧窮者或殘障的兒童等。
家庭—人與人的融合
15   在婚姻和家庭內,有著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婚姻生活、父性和母性、父子和兄弟——因著這些關係,每一個人加入了「人類家庭」以及「天主的家庭」就是教會。
基督徒的婚姻和基督徒的家庭建設教會:因為在家庭裡,人不單生存,而且經由教育而逐漸加入人類的團體,藉洗禮的重生和信仰的教育,孩子也加人天主的家庭,就是教會。
因罪惡而分離的人類家庭,因著基督死而復活的救贖功能,重又合一(三七)。因為分享救世事件的救恩效能,基督徒的婚姻,成了人加入教會大家庭的自然場所。
在創世之初給予男女的生長及繁殖的命令,如此達到它完整的真理,並且圓滿地實現。
教會從因聖事而產生的家庭,找到她能進入人類的搖籃和環境,同時人類也因著家庭而進入教會。
婚姻和守貞或獨身生活
16   為了天主的國而守貞或度獨身生活,不但不與婚姻的崇高相抵觸,反而肯定婚姻的崇高。婚姻和守貞或獨身生活,是天主與其子民所結盟約之奧蹟的兩種表達方式和生活模式。當婚姻不被重視時,奉獻的守貞或獨身生活也無法存在;當人類的性沒有被視為造物主所賦予的最大價值時,為了天國而放棄性生活,就亳無意義。
金口聖若望說的好,他說:「誰毀壞婚姻,也減少守貞的光榮。誰讚揚婚姻,也使守貞更美妙光彩。單是與壞的相比而顯示出美好,就不會太好。比認為好的更好的東西,才是最好的」(三八)。
在守貞或獨身生活中,人在等待——連肉體也等待——基督與教會的末世的婚禮,因著他或她完全獻身於教會,期望基督在永生將自己給予教會。因此獨身的人的身體,提前了未來復活的新世界(三九)。
由於這種見證,守貞或是獨身生活,在教會內保持了對婚姻的活的意識,維護它不受任何衰微和貧乏。
守貞或是獨身生活,使人心特別受到解脫(四○),「使人心燃起對天主和對眾人更大的愛火」(四一),證明天國和其義德是高價的珠寶,寧願放棄其也珍貴的一切,視之為唯一最重要的價值。為此緣故,教會有史以來,常維護婚姻神恩的卓越性,因為它與天主的國是特別相連的(四二)。
難然獨身的人放棄了肉身的繁殖力,卻成了屬靈的多產,做許多人的父親或母親,協助實現依天主的計劃而要的家庭。
基督徒夫婦因此有權希望從獨身者看到善表,和對他們的聖召至死不渝的見證。就像今日為結婚的人忠貞不二也不容易,必須犧性克己和忘我,同樣為獨身的人也是如此。他們的忠信,即使遭遇考驗,能堅定結婚夫婦的忠貞(四三)。
對守貞或獨身生活的這些反省,能光照並且幫助那些因為各種原因而無法結婚,而且以服務的精神而接受他們的境遇的人。
第三部份  基督徒家庭的任務
家庭,你要成為你自己
17   家庭在造物主和救主天主的計劃裡,不但找到它的「身體」——家庭之所以為家庭,也找到它的「使命」——它能「做」和應「做」的一切。天主要家庭在歷史中所扮演的角色,源出自家庭之所以為家庭;它的角色表現家庭本身動力的和存在性的發展。每一個家庭在它本身有一項不可不知的召喚,而此召喚確定家庭的地位和責任,即:家庭,你要成為你自己。
所以家庭應該回到天主「創世之初」,假如它要達到自我認識和自我實現,不但合乎家庭之所以為家庭的內在真理,而且合乎家庭在歷史中的任務。既然在天主的計劃中,家庭建立為一個「生命和愛的親密團體」(四四),家庭之使命是要逐漸成為家庭之所以為家庭,即一個生命和愛的團體,如所有被造且被贖的一切努力達到在天主的國裏的圓滿。這樣從其根本來看,我們應該說家庭的本質和任務,總之是以愛為標準。因此,家庭有維護、啟示和傳授愛的使命,這是天主對人類的愛,以及主基督對其淨配教會的愛的活反映和實在的分享。
家庭的任何特殊工作,都是這基本使命的表達和具體的實行。因此我們應該更深入家庭使命的特有富藏,而探測其多種而又一致的內涵。
那麼,以愛為出發點,並且不斷以愛為依據,最近的主教會議強調以下的四項家庭的任務:
1.組成一個人的團體;2.為生命服務;
3.參與社會的發展;4.分享教會的生活和使命。
1. 組成一個人的團體
愛是融合的原則和動力
18   建立於愛而為愛所滋養的家庭,是一個人的團體:丈夫與妻子,父母與兒女以及親戚。家庭的首要工作是,忠信地生活在融合的事實中,不斷努力于發展一個真正的人的團體。
此任務的內在原則、持久的力量和最後的目標,是愛:沒有愛,家庭無法成為一個人的團體,而同樣的,沒有愛,家庭無法像一個人的團體般生活、成長和成全。我在「人類救主」通諭中所寫的,主要是要應用在家庭之內:「沒有愛,人不能生活。他會成為一個不瞭解自己的人,他的生命就亳無意義。假如愛沒有啟示給他,假如他遇不到愛,假如他經驗不到愛,使愛成為自己所有,假如他不親切地分享此愛」(四五)。
夫妻之間的愛,及較廣的同一家庭內成員之間的愛——父母與兒女、兄弟與姊妹,以及親戚和家族中成之間的愛——能給予並維持內在的活力,引領家庭能有更深刻和更強烈的「共融」,這種共融本是婚姻和家庭團體的基礎和靈魂。
夫妻融之不可分
19   第一種共融是建立並發展在夫妻之間的:因著婚姻生活的盟約,男人和女人「不再是二個而是一體了」(四六),[他們被召,日復一日地忠於他們彼此互相贈予的婚約,在共融中不斷成長。
夫妻的共融,植基於男女之間所有的自然的補充,而經由夫婦自願分享他們整個生活的計劃,即他們之所有及他們之所是而得滋養:因此這樣的共融,是深切的人性需要的果實和記號。可是在主基督內,天主接納了這種人性的需求,堅固它、淨化它並提升它,藉婚配聖事而使之完美:在聖事中所傾注的聖神,給予基督徒夫婦愛的新共融的恩寵,就是使教會成為主耶穌不可分的奧體的唯一結合的活形象。
為基督徒夫婦來說,聖神的恩惠是一項生活的命令,同時也是一種鼓勵,使他們每一天能進步,達到在各方面彼此更合一的地步——如肉體的、性格的、心的、理念和意願的、心靈的合一(四七) ——如此向教會和世界啟示,由基督的恩寵所給予的愛的新共融。
這樣的融合根本與多妻制相背馳:因為多妻制直接否認天主從創世之初所啟示的計劃,它違反男女人格尊嚴的平等,因為在婚姻中,男女以愛而彼此贈予是整體的,因而是唯一的、排他的。如梵二大公會議所說:「男女二人在充份的相愛中,擁有人格的平等,使為基督所加強的一夫一妻制,顯得更為輝煌」(四八)。
不可拆散的結合
20   夫婦的結合不但是唯一的,也是不可拆散的:「此密切的結合,亦即二人的互相贈予,一如子女的幸福,都要求夫婦完全忠實,並需要一個不可拆散的團結」(四九)。
教會的基本責任是堅決地重申婚姻不可拆散的道理,一如主教會議諸教長所做。對我們這一時代,那些認為一生與一個人一輩子結合在一起是太難或不可能者,以及那些受到某種文化的影響,反對婚姻的不可拆散性,並且公開譏卑忠於婚約的夫婦者,必須向他們重申夫婦之愛本質的福音,此愛建基于基督,並在基督內得到堅定(五○)。
既然婚姻的不可拆散,是基於夫婦個人的和整體的自我贈予和子女的幸福,它最終的真義還是在天主於啟示中所揭示的計劃:祂願意並且傳達婚姻的不可拆散性,是天主對人,以及主耶穌對教會絕對忠誠的標記和要求。
基督更新造物主刻劃在男人和女人心中的最初計劃,並且在婚姻聖事的舉行中給予「一顆新的心」:這樣夫婦們不但能克服「心硬」(五一),而且更能分享基督圓滿的和最後的愛,祂是降生成人的新而永久的盟約。就像主耶穌是「忠信的見證」(五二),天主恩許的「阿們」(五三),天主愛其子民無條件忠誠的最高表現;那麼基督徒夫婦也被召真正分享,使基督與祂愛到底的(五四)淨配教會,相連結的不能變更的不可拆散性。
為婚姻的不可拆散和忠貞的崇高價值做見證,是現代基督徒夫婦最寶貴和最迫切的任務之一。因此,我與參與主教會議的眾弟兄,一齊讚揚並鼓勵那些,雖然遭受不少困難,能維護且發展不可拆散性的價值的無數夫婦:他們以謙虛而又勇敢的心,完成他們在世界做「標記」的角色——微小而寶貴的標記,有時也受到誘惑,但是常又重振——是天主和耶穌愛每一個人忠實可靠的愛的標記。可是也必須承認,那些為配偶所遺棄,因著信德的堅強和基督徒的希望,沒有再婚的夫婦們的見證價值:這些夫婦也對忠貞做了真正的見證,今日世界正需要這種忠貞。因此,他們應該受到教會的牧人和信友的鼓勵和幫助。
家庭較廣的共融
21   夫妻的結合是家庭較廣的共融、父母與子女、兄弟與姊妹、親戚和其他家族共融的基礎。
這種共融基於血肉的自然關係,又因更深刻而富有的精神關係的建立和成熟,這種關係達到特殊的人性完美:賦予家庭不同成員人際關係生氣的愛,是形成家庭共融和團體並給予它生氣的內在力量。
基督徒家庭,也被召經驗一種新的而又特殊的共融,它堅定並改良自然的和人性的共融。事實上,耶穌基督「眾弟兄中的長子」(五六)的恩寵,由於他的本質和內在的活力,是「兄弟手足的恩寵」,一如聖多瑪斯所稱的(五七)。在聖事中所傾注的聖神,是超性共融的活泉源和無窮盡的支持,此超性的融合使信友聚在一起,在天主的教會裡,使他們與基督以及每一位連結在一齊。基督徒家庭實乃教會共融的明確啟示和實現,因此它能夠也應該被稱為「家庭教會」(五八)。
家庭的所有成員,根據每一個人的恩寵,有建立人的共融的責任和聖寵,使家庭成為「豐富人性的學校」(五九):要達成此點,要照顧並愛弱小者、病人和老年人;每天彼此服務;分享財物、喜樂和痛苦。
為建立這種共融的主要機遇,在於父母和兒女之間教育性的交換(六○),在此交換中彼此相給予和領受。因著敬愛和服從父母,兒女們對建設真正人性和基督化的家庭,有其特殊的無法替代的貢獻(六一)。假如父母行使他們不可放棄的權威,看作是真正的本有的「職務」,就是為兒女們人性的和基督徒的利益而服務,特別以之為幫助他們得到真正的負有責任的自由的服務,而同時假如父母常意識到他們不斷地從兒女接受到「恩惠」,那麼更有助於達到上述的目標。
唯經由大的犧性精神,家庭的共融才能維持而臻於完善。它要求每一個人的開放、瞭解、目制、寬恕與和好。沒有一個家庭不知道,自私、不和、緊張和衝突,都猛烈地攻擊並時常極度地傷害家庭的共融:家庭生活中,有許多不同形式的分裂。可時,同時,每一個家庭為和平的天主所召叫,能有愉快的常新的「修好」的經驗,就是共融的重建,團結的重振。領受修好聖事和分享基督唯一聖體的聖宴,給予基督徒家庭克服分裂的恩寵和責任,而走向天主所要的圓滿融合,答覆主曾熱誠期望的「願他們合而為一」
婦女的權利和角色
22   既然家庭是、也應常成為人的共融和團體,它在愛內找到接受、尊重並推行每個是天主活肖像的人的人性尊嚴的泉源和動力。主教會議的教長們正確的強調說,真正夫妻和家庭關係的道德標準,在於培養個人的尊嚴和使命,唯有衷誠地捨己為人,始能達到圓滿(六三)。
為此,主教會議特別注意到婦女,她們在家庭和社會裡的權利和任務。同樣考慮到身為丈夫和父親的男人,以及兒女和老年人。
首先應該聲明,男人和女人在地位和責任上是平等的。這種平等特別實現在婚姻和家庭,彼此的互相贈予和他們對孩子的奉獻上。凡人的理性直覺地所意識到和知道的事,都由天主聖言完全的啟示過:救恩史本是對婦女的尊嚴的一種延續而又光明的見證。
在創造人類「男的和女的」(六四)時,天主給予男人和女人同等的人格尊嚴,賦予他們人類本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和責任。天主以最崇高的方式顯示女人的地位,那就是從童貞瑪利亞取了肉軀、教會尊之為天主之母,稱之為新的厄娃、以之為得救的婦女的模範。耶穌對祂所召叫追隨祂的婦女的細膩尊敬和友誼,祂在復活的早晨先其他門徒而顯現給一個婦女,祂托付婦女將復活的喜訊報告給宗徒們——這一切都是證明主耶穌對婦女特別尊重。聖保祿宗徒說:「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你們都成了天主的子女……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個」(六五)。
婦女和社會
23   我們並不想提出一切有關婦女和社會之間的廣大而又複雜的各點,僅限於指出某些主要點,可是我人無法不指出,在家庭生活的領域裏,普遍的社會和文化的傳統,視婦女的角色限於為妻為母,而不適於擔任公職,一般說公職是為男人保留的。
無疑地男女地位和責任之平等,完全認識婦女擔任公職是正當的。另一方面婦女的真正進步,要求清楚承認她們母親的和家庭任務的價值,與其他公務和職業相比亳無遜色。此外,這些角色和職業應該相稱地配合,假如我們願意社會和文化的發展,真正完全地合乎人性。
根據主教會議所表達的願望,假如一種革新的「工作神學」能闡明並深刻研究基督徒生活中的工作意義,並且定下工作和家庭之間的主要關係,也就是在家裏教養子女的、原來的無法替代的工作的意義(六六),那麼婦女在家庭工作的價值,更易於確定。因此,教會能夠也應該幫助現代社會,不停地強調婦女在家庭裡的工作,應該得到大家的承認,其無法替代的價值也要受到尊敬。這在教育工作上更是重要:為使不同的工作和職業之間,可能有的差另能澈底消除,要知道在任何階層的人,都是以同等的權利和責任在工作。這樣在男人和女人內的天主的肖像,能更顯露光輝。
當我們承認,婦女和男子一樣有權擔任不同的公職時,社會的架構應該使做妻子和母親的,實際上不要被迫在家庭以外工作,而使她們的家庭能相稱的生活和繁榮,即使他們完全獻身於自己家庭的工作上。
況且應該克服重視在家庭以外工作的婦女,而不重視在家庭裡工作的婦女的那種思想。這就要求男人們應該真正地尊敬並愛婦女,完全敬重她們的人格尊嚴,而社會應該製造並發展,有助於在家裡工作的條件。
教會尊重男子和婦女的不同聖召,應該在教會的生活裡,盡量的促進他們權利和地位的平等:這是為大家的益處,為家庭、教會和社會的益處。
但這一切並不表示婦女要放棄她們的女性,或是學男性的角色,而是要在她們的行動上,完美地表達她們真正的女性,無論是在家裡或在外,也不忽略在這方面的習俗和文化的不同。
違反婦女尊嚴的侮辱
24   不幸的是基督宗教有關婦女尊嚴的訊息,卻被把人不當作人而當作事物、商品的、唯利而享樂的頑固思想所否認:這種思想的主要犧性品是婦女。
這種思想產生非常悲痛的後果,如對男人和女人的輕視,奴役、壓迫弱者、黃色書刊、賣淫——尤其是有組織的型態——以及其他在教育、就業和薪給等方面所有的不同歧視。
此外,許多可恥的歧視形式,今日存留在大部份我們的社會裡,影響並嚴重地傷害到婦女界,例如沒有子女的妻子、寡婦、分居或離婚的婦女以及未婚媽媽等。
世界主教會議的教長們,對這些以及其他形式的歧視,都非常的痛心。因此,我要求大家採取有力的和敏銳的牧靈行動,使在所有人的身上所閃耀的天主的肖像,能完全受到尊敬。
身為丈夫和父親的男子
25   在夫婦和家庭的共融——團體中,男子被召以丈夫和父親的身份生活,完成他的特恩和角色。
在他妻子身上,他看見天主旨意的完成:「人單獨不好,我要給他造一個與他相稱的助手」(六七),而他像第一個丈夫亞當一樣叫喊說:「這才真是我的親骨肉」(六八)。
真正的夫婦之愛,要求男子以平的地立對待其妻子:「你不是她的主人」,聖安博寫道,「你是她的丈夫,她不是給你做奴婢的,是做你的妻子……你要對她的殷勤有所表示,對她的愛表示感激」(六九)。與妻子一起,男子應該度「一個非常特殊的型式的個人友誼」的生活(七○)。身為基督徒,他被召發展一種新的愛的態度,對其妻顯示愛德,即溫和而又堅強,如基督對其教會一般(七一)。
對其妻子——孩子們的母親——的愛,以及對子女們的愛,是男人瞭解和完成他的父職的自然途徑。尤其在這社會和文化環境多方鼓勵一個父親少關心家庭,或至少勿太致力於教育的工作時,必須設法重振社會信念,父親在家庭的地位和為家庭的任務,有唯一的和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七二)。經驗告訴我們,缺少父親會在家庭的關係上,產生心理的和倫理的不平衡和顯著困難,同樣反過來說,家庭裡有一個有壓力的父親,尤其是流行「大男人主義」現象,或是錯誤的男性優越感的地方,會侮辱女性並抑制健全家庭關係的發展。
人在世間啟示天主的父性,並且使天主的父性(七三)再生時,他被召確保家庭所有成員和協而又合一的發展:他用以下工作完成其任務,即要對以母親的心所懷孕的生命,慷慨地負起責任,與妻子共同負起教育的工作(七四),所做工作決不會是家庭分裂的原因,而卻促進其團結和穩固,他以一個成年基督徒生活的見證,有效地引導子女們對基督和教會能有生活的經驗。
兒女們的權益
26   在人的團體——家庭中,特別應該關心兒女們,對他們的人格尊嚴要深深尊重,對他們的權益要非常尊敬並慷慨地關切。為每一個孩子是如此,可是對那最小的孩子,尤其當孩子有病、受苦或殘障而需要一切時,更迫切地要關心他們的權益。
由于對每一個來到世界的孩子促進並實施溫和而堅定的關懷,教會完成一項基本的使命:因為她被召在歷史中,啟示並實踐主基督的榜樣和命令,祂把孩童置於天主國的中心:「讓孩子們到我跟前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天主的國正屬於這樣的人」(七五)。
我再重複一次我於一九七九年十月二日在聯合國大會所說的話:「我願表示高興,因我們在兒童身上,找到生命的春天,以及我們每一個人今世的故國未來歷史的期望。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或政治制度能想到他們的將來,除非是經由這新一代的形象,他們從父母們接受價值的多種祖業、和他們所屬的國家和人類的義務和抱負。關心兒童,從他們出生之前,從他們受孕的時刻起,以及他們的孩童和青年時期,這是人與人關係的首要和基本的考驗。因此,我向每個國家和整個人類以及世界上所有的兒童,所能表達的最好的期望,莫過於有一個美好的將來,在即將來到的第三個一千年,對人權的尊重將成為完全的事實」(七六)。
對來到這個世界的每一個兒童的接受、愛和尊重,以及對他們的多方面的和一致的、在物質的、教育的和精神方面的關心,應該常常成為所有的基督徒,尤其是基督徒家庭的獨特而又主要的特色:這樣,當兒童們能「在智慧和身量上,在天主和人前的恩愛上」(七七)成長時,貢獻出他們的寶貴力量來建設家庭團體,甚至有助於他們父母的成聖(七八)。
家庭裏的老年人
27   有些文化對老年人表示特別的尊敬和鍾愛:絕不排除他們於家庭之外,或是容忍他們視之為無用的累贅,他們繼續在家庭的生活裏扮演積極而負責的角色,雖然他們要尊重新的一代家庭的自主;老人的重要使命是,對過去作見證,為青年人和未來歲月是智慧的泉源。
不過,尚有一些文化,尤其是在追循混亂的工業和都市發展之後,在過去和現在以無法忍受的方法,將老年人置之不理。這樣使他們非常的痛苦,而使許多家庭在精神上更顯貧困。
教會的特靈行動,應該幫助每一個人去發現並妥善運用,老年人在國民和教會團體中的角色,尤其是在家庭裡。事實上,「老年人的生活,有助於闡明人的價值體系;顯示代代相繼並且奇妙地證明天主子民的互相依賴。老年人時常有使代溝未形成之前就跨越的神恩:多少兒童在老年人的眼目和言語以及撫慰中,找到瞭解和愛!多少老年人非常同意啟示的話「孫兒是老年人的冠冕」(箴十七6)!」(七九)。
2.為生命服務
(1)  生命的傳授
造物主天主之愛的合作者
28   天主因依祂的肖像造生男人和女人,而完成祂手的工程:祂召叫他們經由自由而負責的傳授生命,特別分享祂造物主及父的愛和德能:「天主祝福他們說,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治理大地」(八○)。
因此,家庭的基本任務是維護生命,在歷史中實現造物主原始的祝福——即藉著生殖而使天主的肖像代代相傳(八一)。
繁殖是夫妻之愛的果實和標記,是夫妻彼此完全自我贈予的生活見證:「真正的夫妻之愛,以及出自夫妻之愛的整個家庭生活方式,其自標就是夫妻們,在不輕視婚姻其他宗旨的條件下,毅然的準備和造物主及救主的聖愛合作,因為祂就是通過夫妻,來擴展並充實自己的家庭」(八二)。
不過,夫妻之愛的成果並不限於繁殖子女,即使是從完全人性幅度來看:它為所有的倫理、精神和超性生命的果實所擴展和充實,父母們被召將這一切傳給他們的子女,再由子女們傳給教會和世界。
教會萬古又常新的訓誨和規範
29   就是因為夫妻之愛,是唯一分享天主自己的生命和愛的奧蹟,教會知道自己領受了特別的使命,要看管並保護婚姻的崇高地位,以及傳授生命的最嚴重的責任。
因此,為了延續有史以來教會團體的活的傳統,梵二大公會議和前任教宗保祿六世的訓導,尤其是在「人類生命」通諭中所表達的,傳給我們這一時代真正先知性的宣報,清楚的重申教會萬古常新的有關婚姻和傳授人類生命的訓誨和規範。
為此,世界主教會議的教長,在最後一次全會中,作了以下的聲明:「本屆神聖主教會議,在同一的信德下與伯多祿的繼承人集合在一起,堅持梵二大公會議所發佈的(參閱「現代」50),以及在「人類生命」通諭中所說的,夫妻之愛應該完全合乎人性、「獨佔的」並通向新生命的(人類生命11;參閱9、12)」(八三)。
教會站在生命的一邊
30   今日教會的訓導,處於社會和文化的背景裡,使人更不易瞭解男人和女人的真正美好,也使促進這種美好更形迫切和必要。
現代人藉以統治大自然的科技發展,不但給予創造一個新而更美好的人類的希望,也使人對未來產生更大的憂慮。有些人自問是否活著好呢還是不如從來沒有出生更好。他們猶豫是否要讓別人出生,因為他們可能會詛咒自己生存在一個殘酷的世界,有著不可預測的恐怖。有些人以為自己是惟一的享用這些技術和發展的人,他們排斥別人,強迫別人應用避孕用品,或其他更糟的方法。還有些人,他們受消費思想的霸佔,同時他們只關心物質事物的不斷成長,終於不再了解或是拒絕新人類生命的精神財富。這些思想的最終原因,是人民的心裏沒有天主,因為只有天主的愛,強於世界的一切恐懼而且能制服這些恐懼。
如此產生了一種反抗生命的思想,這種思想可以在許多流行的言論中看到:有的是從研究生態環境,和對人口成長的預測研究所產生的驚慌,時常誇大其詞以為人口的增加對生活的品質造成危險。
可是教會堅決地相信人的生命——即使是病弱的——常是天主美善的光輝恩惠。為相反給世界帶來陰影和悲觀主義和自私,教會站在生命的一邊:在每一個人的生命中,教會看到那「是」的答覆,「阿門」,就是基督自己(八四)。對侵襲世界的「不」,教會以有生氣的「是」來答覆,如此維護人類和世界避免遭受反對和傷害生命的陰謀。
教會被召以清楚而更堅決的信念,向每個人重新表示,她將用各種方法促進人類生命,保護它抵禦一切的攻擊,無論它是在什麼條件或發展的階段。
教會因此譴責一切政府或其他公共權力,以任何方法想限制夫婦自由決定有關孩子的事的行動,視之為嚴重違反人性尊嚴和正義。那麼,有關當局為推行避孕,或更糟的為促進絕育及有籌劃的墮胎而應用的任何暴力,都應該受到譴責並強烈地受到駁斥。同樣應該受到揭發的是,在國際關係中,為人民的進步所給予的經濟援助,附有避孕、絕育和籌劃墮胎的條件,實為嚴重的不合理(八五)。
天主的計劃要更圓滿地完成
31   教會確實意識到,在許多國家裏,夫妻們面對今日他們以負責的態度傳授生命的任務,有許多複雜的問題。她也承認在某些地方人口增加的嚴重問題,以及它在倫理方面的牽連。
可是教會感到對這些問題的所有層面深刻的研究,有助於重新肯定梵二大公會議和「人類生命」通諭,有關調節生育的真正訓導。
為此,與主教會議的教長們一起,我覺得是我的責任向神學家們作迫切的邀請,要求他們貢獻力量與聖統的訓導合作,並且致力於更清楚的說明這道理背後的聖經基礎、道德的原因和人格的理由。這樣,由於有系統的闡明,能使教會對此基本的問題的訓誨,真正使所有善意的心都能接受,日漸對此更明瞭:這樣天主的計劃,為了人類的得救和造物主的光榮,更能圓滿地完成。
神學家,出自對天主子民唯一的真正領導——教會訓導——的信服,而在這方面的共同努力,是非常迫切的。因為在教會對此事的訓導,以及教會有關人的看法之間有密切的關連:在婚姻或家庭方面的疑問或錯誤,嚴重地掩蓋有關人格的完整真理,尤其是在此混亂和矛盾的文化環境裏。為了達成他們的特別任務,神學家被召提供啟發和深刻的瞭解,而他們的貢獻有無可比擬的價值,是對家庭和人類唯一而又最有價值的服務。
對人格及人之使命的完整見解
32   在這嚴重歪曲或完全誤解、人類「性」的真正意義的文化背景裡——因為他們把性與人的主要關係分離——,教會更迫切地感到她無法替代的使命,要闡明性是整個的人——依天主肖像所造的男性或女性——的價值和工作。
在這方面,梵二大公會議明白地確認「對調和夫妻之愛及負責的傳生人類,其實際行動的道德性,並不僅以個人的誠意的估價為標準,而應以人性尊嚴及其行為的性質為客觀的取決標準,在真正夫妻之愛的交織中,要尊重互相授與及傳生人類的整個意義。要做到這點。人們非誠心潛修婚姻貞操不可」(八六)。
就是因為「要以整個的人和人的使命來看,不僅是自然的和世上的使命,也要看他的超性和永生的使命」(八七),教宗保祿六世確認教會的訓導「是建於天主所定的不可分的關係上,而人不能隨意切斷夫妻行為的兩種意義:結合的意義和生育的意義」(八八)。他結論時又再強調應該排除「在行夫妻行為前,或在舉行時,或在該行為結果的發展中,禁作任何阻止生育的行為,無論是以此行為為目的,或是手段」(八九),都該視為在本質上不道德的。
當夫婦們,由於避孕而把天主造物主刻劃在男人和女人身上,以及他們性的結合本質上的這兩種意義分開時,他們成了天主計劃的「仲裁人」,並且他們「操縱」並降低了人的性——因而也降低了他們自己和他們的配偶——改變了「完全」獻出自己的價值。表達丈夫和妻子完全彼此給予的天生語言,由於避孕,客觀地被相矛盾的語言即不完全把自己給予對方的語言所覆蓋。這樣不但積極拒絕對生命開放,而且曲解夫妻之愛的內在真理,即被召奉獻整個的人。
不過,當夫婦運用不孕期,尊重人「性」結合和生育意義之間不可分的關係時,他們是天主計劃的「執行者」,他們根據「完全」奉獻的原始本質而「享用」他們的性,而不操縱或改變(九○)。
根據許多夫婦的經驗,和不同的人文科學所供應的資料,神學反省能夠發覺並被召加深研究,避孕和應用週期之間在人學的和倫理上的不同點:它是一種比我們想像中還要廣還要深的區別,是有關二種對人的位格和人的性相對立的觀念。選擇自然週期,是接受女人的週期,也是接受交談、彼此的尊重、分擔責任並自我約束。接受週期並進行交談,是承認夫妻結合的精神和身體的特徵,並且附合忠貞的要求而度人的愛的生活。在此情況下,夫妻經驗到夫婦的結合如何為那些溫柔和情愛等價值所強化,這些價值本構成人類「性」的中心,也包括肉體的幅度。這樣性受到尊重,而且根據其真正完全的人性幅度而得到促進,絕不當作「事物」而「被利用」,因為如此則分割了人靈和肉體的合一,而企圖打擊天主的造物本身、本性和人格最親密的關係。
教會是困難中夫婦的導師和慈母
33   在夫婦的倫理領域中,教會是導師也是慈母,她也這樣做去。
身為導師,她總不厭倦宣報、指引負責地傳授生命的倫理規範。教會絕不是此規範的創造者,或是仲裁人。為服從真理就是基督——祂的肖像反映在人的本性和尊嚴上——,教會解釋倫理規範,並且將它呈獻在所有善意的人跟前,並不隱瞞這些規範淯底的和完美的要求。
身為慈母,教會與許多感到自己對這倫理生活重要點有困難的夫婦相接近;她知道他們的情況,非常艱辛而同時為各種困難所折磨的情況,不但有個人的困難,也有社會性的困難;她知道很多的夫婦,不但遭遇到具體實踐此倫理規則的困難,也對了解其本身價值感到困難。
可是這同一個教會是導師又是慈母。因此教會總不停止敦勸並鼓勵眾人、解決能產生的任何夫妻的困難,而不曲解或是危害真理:她深信在天主的傳授生命的法律,與促進真正夫妻之愛之間,不可能有實在的矛盾(九一)。那麼,教會的具體教育,常應該和她的教義相連結,絕不可與之分離。以我前任教宗同樣的信念,失重申:「不把基督救贖的道理削減,是對人靈的最高的愛德」(九二)。
此外,真正教會的教育,惟有堅忍而勇敢地致力於製造並維持一切人性的條件,無論是心理的、倫理的和精神的條件,才顯示其現實性和智慧,因為這些條件為了解倫理價值和規範、以及依倫理價值和規範去生活所必需的。
無疑的這些條件應該包括恒心和耐心,謙遜和毅力,對天主和祂的恩寵有兒女般的信賴,時常祈禱並領受聖體和告解聖事(九三_。如此得到堅強之後,教友夫婦將能常常意識到婚姻聖事的恩寵,在婚姻生活的各方面所有的獨特影響,包括他們的:夫婦所接受和回答的聖神恩惠,能幫助他們根據天主的計劃度他們的性生活,作為基督對其教會專一而豐饒之愛的標記。
可是必要的條件中也包括對身體方面的知識,以及身體的生育週期。因此,必須作一切的努力,使這樣的知識能為所有夫婦及婚前的成熟青年所知曉,經由已婚夫婦、醫生和專家的清楚的、適時的和嚴正的教導和指示。這種知識應該導向自我控制的教育:因此貞潔的德行和這方面的長期教育是絕對必要的。根據基督徒的觀點,潔德絕對不是對人「性」的唾棄或是輕視:而是一種屬靈的能力,能保護愛不受自私和侵犯的危害,達到愛的圓滿。
保祿六世以深刻的智慧和愛的直覺,把許多夫婦的經驗表達在他的通諭中說:「藉理性和自由意志管制本能,無疑地是苦行的工作,為使夫婦生活恩愛的流露能循正當的規則,特別是在規定的時期實行禁慾。這種表現夫婦聖潔的訓練,不但不損害他們的愛情,反而使這種愛有更高尚的人性價值。這種訓練固然需要不斷的努力,但以其善良的影響,能使夫婦們完整地發展他們的人格,並增加精神的價值。此種訓練帶給家庭生活安寧和平安的果實,有助於解決其他的問題;它能增加對夫婦另一方面的體貼,幫助夫婦們去除真愛的敵人——自私,並加深他們的責任感。此外,父母在教育子女方面,能有更深切和更有效的影響」(九四)。
已婚者的倫理過程
34   對於倫理秩序,其價值與規範有正確的理念,常是極重要的;當遵守這些規範愈困難時,更顯其重要性。
既然倫理秩序啟示並闡明造物主天主的計劃,因此它不可能是傷害人的,與人無關的事。相反,由於它符合天主所造的人的深切要求,它以天主親自所灌輸的微妙而又有約束的愛,為人的整個人性服務,支持並引領每一個人走向幸福。
可是人,他既被召以負責的態度根據天主智慧和愛的計劃而生活,他是歷史性的人,他經由許多自由的決定日復一日地建立他自己,因此他根據成長的階段,認識、喜愛並完成倫理的美德。
已婚的人也被召在倫理生活上不斷地進步,真誠而積極地願望,對天主的法律中所含有的和所進的價值,能有更深的認識。他們也應該有正直而又慷慨的心願,使這些價值與他們具體的決定相結合。無論如何他們不得把法律看作僅是在將來要達到的理想而已;他們應該視之為主基督的命令,以恒心去克服一切的困難。「所謂『漸進律』(Lex Gradualitatis)或逐步進展不能與『法律的等級』(Gradualitas Legis)混為一談,好似天主的法律為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法令等級或型式。在天主的計劃中,所有的丈夫和妻子在婚姻內都被召成聖,而此崇高使命之完成,須達到人能依賴天主的恩寵並且自願地答覆天主的命令的地步」(九五)。同樣,在教會的教育這方面,丈夫和妻子要首先明白地承認,「人類生命」通諭指示出實施性生活的規範,而他們應該設法建立起為遵守這規範所必需的條件。
一如主教會議所指,此教育涵蓋整個的婚姻生活。因此,傳授生命之職應該整合在整個基督徒生活的使命中,而此生活沒有十字架是達不到復活的。在這樣的背景裏,可見犧性是無法從家庭的生活中移去的,假如要加深夫妻之間的愛,而且使之成為親密喜樂的泉源,必須誠懇地接受犧性。
這項共同歷程,要求投身于家庭牧靈工作的司鐸、會士和教友們,反省、溝通意見並有適當的教育:這樣他們才能幫助已婚的人在人性和精神方面的進步,此種進步要求對罪惡的注意、誠意承諾要遵守倫理法則,並且盡修好之職。同時也應該知道,夫婦的性生活包括兩個人的意願,要求他們的思想與行為的協調:必須有極大的耐心、瞭解和時間。在這方面唯一重要的是,司鐸們的倫理和牧靈判斷的一致,應該小心地尋找並確保這種一致性,為使信友們不會受到良心的不安(九六)。
夫婦們更容易進步,假如,由於尊重教會的訓導並依賴基督的恩寵,而且得到牧者和整個教會團體的幫助和支持,他們能發現並體驗到真正的愛的釋放和推動的力量,此力量是福音所給而由主的誡命所呈現給我們的。
灌輸信念並給予實際的幫助
35   有關合法的調節生育問題,教會團體應該負起責任,給那些願意以真正負責的途徑度他們的父母之職的人,灌輸信念並予以實際的幫助。
在這方面,當教會滿意的注意到,為了更正確知道婦女孕期的週期,科學的研究所獲得結果,又當教會鼓勵更果斷而廣泛地作此研究時,不得不再次重申醫師、專家、婚姻輔導人、教師和夫婦們的責任,他們真正能幫助夫婦們度愛情的生活,同時尊重表達此愛的夫妻行為的架構和目的。它要求更廣、更肯定和更有系統的努力,使自然調節生育的方法,為人所知道、重視並應用(九七)。
最有價值的見證,是該由那些因為共同實行定期的禁慾,而達到對愛和生命有更成熟的個人責任感的夫婦來給予。就如保祿六世說:「主托付給他們在人們面前顯示法律的神聖和甘飴,這一法律結合夫婦彼此的愛,和他們與人類生命創造者天主之愛的合作」(九八)。
(2) 教育
父母對教育有權利和義務
36   教育工作是夫婦分享天主創造行動的首要使命:由於在愛內並為了愛而生一個新人,在他或她內有著成長和發展的使命,因為這個緣故,父母有責任幫助這個人有效地度完全合乎人性的生命。梵二大公會議曾重申「為父母者,既然給兒女帶來生命,便有教育子女的重大責任,亦因此父母應被公認為最早也最主要的教育者。此一責任如此重大,以致缺少父母教育,很難彌補。因父母的責任,是創造充滿敬愛天人的家庭氣氛,以便輔導子女個人的及社會的完整教育。故此家庭便是訓練社會道德的原始學校,而社會道德是任何社會所必需的」(九九)。
父母給予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是基本的,因為這和傳授生命是相連的;對其他人的教育角色來說,父母的角色是原始的和首要的,因為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愛的關係是獨有的;它是不能替代的和不能轉讓的,因此無法完全委托給別人或為他人所侵佔。
除了這些特性以外,不得忘記最基本的要素(它檢定父母的教育任務),就是父母之愛,此愛在教育任務中完成,在為生命的服務中圓滿成功:父母之愛既然是教育的源泉,從它也產生活力和規範,啟發並導引一切具體的教育行動,並以親切、恒心、善良、服務、廉潔和自我犧性等愛的崇高果實,來加強此教育工作。
人類生命中主要價值的教育
37   即使教育的工作,在今日所遭受的困難越來越多,父母們應該有信心地並勇敢地,訓練他們的子女有關人生的基本價值。子女們應該成長,而對物質的財物有正統的自由心態,採取簡樸的生活方式,並且要完全深信「人之所是,遠超出人之所有」(一○○)。
在因此不同的個人主義和自私而產生的緊張和衝突所挫的社會裡,子女們不但應當於真正的正義感——因為只有這種正義感能使人尊重每個人的人性尊嚴——,而且也應該有真愛的意識,對別人真誠的關心並無私的服務,特別對那些貧窮的和最需要的人。家庭是社會生活的第一座基本的學校:它既是愛的團體,在自我奉獻中,家庭能找到引領它並使它成長的律法。引發夫妻彼此相愛的自我奉獻,是家庭中兄弟姊妹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不同世代,應該實踐的自我奉獻的模式和規範。在家庭日常生活中,無論是快樂和困難的時刻,所有的共融和分擔,是兒女在較廣的社會層次中積極的、負責而有效的參與的、最具體而有力的教育。
愛的教育,如自我奉獻,也是父母給予子女清楚而又微妙的「性教育」的不可少的前題。面對此使人的「性」極度地降為日常瑣事的文化,又因為將性解釋成並生活成變質的和貧乏的方式,使性僅與肉體和自私快樂相連,父母的教育工作應該堅決地讓兒女們知道,性的領域真正完全的人格的:因為性是整個人——肉體、情緒和靈魂——的寶藏,而且性表達最內在的意義,使人在愛內交出自己。
性教育是父母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應該常在父母的細心領導下達成之,無論是在家裡或是在他們所選擇和所監督下的教育機構裡。因此,教會重申學校在協同性教育方面應該遵守輔助律,要與家長有同樣的精神。
這樣說來,潔德的教育是絕對重要的,因為它是發展一個人真正成熟的德行,它使他或她能尊重並促進肉體的「結合意義」。確實,教友父母在分辨天主召喚的標記時,要特別注意並關心貞潔或獨身的教育,視之為自我奉獻的最高型式,自我奉獻也正是人類「性」的真正意義。
由於人的性的幅度與他或她的倫理價值之間的密切連繫,教育應該使子女們知道並且尊重倫理的規範,因為這些規範是人類性方面有責任感的成長的有力保證。
因此教會堅決地反對,普遍地將性的報導和倫理的原則分開的流行方式。這樣僅能導引享樂的經驗,並且由于開放不良習慣剌激人失去安寧,尤其是當他們還有純潔的年代。
教育的使命和婚姻聖事
38   教育的使命,猶如我們所說的是基於分享天主的創造行為,父母們在婚姻聖事中獲得新的特殊的泉源,此聖事祝聖他們致力於其子女們的完全基督化的教育:就是說,要他們分享天主父及善牧基督的權威和愛,以及教會慈母般的愛,同時使他們充滿智慧、明達、剛毅和聖神的其他恩惠,為幫助兒女們成長成人和基督徒。
婚姻聖事給予教育任務真正教會「職務」的地位和聖召,為建立教會成員而服務。教友父母的教育職務是如此的偉大和光輝,以致聖多瑪斯亳不遲疑地以此與司鐸的職務相比:有些人藉屬靈職務單是宣揚並維持屬靈的生命:這就是聖秩聖事的角色;有些人是為了肉體的和屬靈的生命而做此事,這是經由婚姻聖事而完成的,由於婚姻聖事,一男一女相結合為了生育子女並且教育他們崇拜天主」(一○一)。
對於因婚姻聖事而領受的使命,有活潑而又周到的意識,有助於教友父母以極大的沉著和信心,投身於其子女的教育上,同時也在天主前負起責任,因為天主召叫他們,並賦給他們在子女身上建立教會的使命。因此為已領洗的人的家庭,猶如家庭教會為聖言和聖事所集合的,它像普世教會一樣是導師也是慈母。
第一之對教會的經驗
39   教育的使命要求教友父母向他們的子女,以基督徒和教會的觀點,為他們介紹人格逐步成熟所必需的一切要點。因此他們要追隨以上所述的教育路線,沒法讓他們的子女知道,信德和耶穌基督的愛所能帶來的深切意義。此外,當父母們意識到主把天主子女、基督的兄弟或姊妹、聖神的宮殿和教會成員的成長托付給他們時,能支持他們在兒女的心靈上加強天主恩寵的任務。
梵二大公會議闡明天主教教育的內容如下:「所謂基督徒教育,並不僅在培養……人格的成熟。而主要的,是使領過洗禮的人,於逐步被介紹認識救恩奧蹟時,能對其所接受的信仰之恩,日益提高意識;能學習以心神以真理(若四23),尤其經由禮儀的敬禮,崇拜天父;並能按照具有真理之正義與聖善的新入方式,調整其個人生活(弗四22——23);這樣才能臻於全人之境,臻於基督的成年(弗四13),而對基督奧體之增長,有所效勞。再者,基督徒既然意識到自己的召叫,就應習於為其所懷的希望(伯前三15)而作見證,並應協助世界基督化」(一○二)。
世界主教會議採取並發揚大公會議的指示,將教友家庭的教育使命看作是真正的牧職,由于它,福音得傳授和發揚,為使家庭生活本身成為信仰的旅程,信仰的入門,追隨基督的學校。在意識到這種恩惠的家庭裡,保祿六世說:「所有的成員都傳播福音,也都接受福音的傳播」(一○三)。
由于他們教育的職務,父母們藉他們的生活見證,成了他們子女們的第一手福音的前驅。此外,由于他們和子女們一齊祈禱,一齊讀天主聖言,引導他們藉信仰的入門而深入基督之體——聖體聖事的和教會的奧體中——,他們成了完全的父母,不但生育肉體的生命,也生育那經由聖神的革新而從基督的十字架和復活所傳生的生命。
為了使教友父母能相稱地盡教育之職,世界主教會議的教長們希望能準備一種適當的「家庭要理」,清楚、簡短而能為眾人所吸收的要理。誠懇地請各個主教團編寫這種要理。
與其他教育人員的關係
40   家庭是首要的,但不是唯一的教育團體。人的團體本身——無論是民間的和教會的——要求由于不同的教育人員的有計劃的合作,能有更廣和更明晰的行動。這些人員都是必要的,但是每一個人可以也應該依照本身的能力和貢獻去工作(一○四)。
因此,基督徒家庭的教育任務,在有組織的牧靈工作中,有著重要的地位。這包括父母和基督徒團體之間,以及不同的教育團體和牧人之間新的合作形式。那麼,天主教學校的革新應該特別注意學生的家長,以及完美教師團的訓練。
家長依照他們宗教信仰選擇教育的權利,應該絕對得到保障。
國家和教會有義務給予家庭一切可能的幫助,使它們能實行本有的教育任務。因此教會和國家雙方,應該設立並促進家庭合理所要求的機構和活動,而所給的幫助應該合乎家庭的需要。不過,在社會上負責學校的人,決不要忘記父母是天主所指派的其子女的首要教育者,而他們的權利完全不得被剝奪。
相當於他們的權利,父母有嚴重的義務要與教師和學校當局有真心的和積極的關係。
假如在學校裏教授與基督信仰相反的意識型態時,家庭應與其他家庭聯合起來,最好經由家庭協會,堅決而明智地幫助青年們勿離棄信仰。在此情形下,家庭需要人靈的牧者特別的幫助、牧人們決不該忘記,父母們有不可侵犯的權利,將其子女託付給教會團體。
對生命的各種服務
41   有效的夫婦之愛,在以各種方式為生命服務之中表達出來。在這些方式中,生養及教育子女是最直接的、特有的、和無法替代的。事實上,每一種對人的真正愛的行為,都對家庭的精神繁殖力作證,並且完成這種繁殖力,因為這是對內人深處愛的活力的服從,即為別人而自我奉獻。
這種透視為每一個人都富於價值和承諾,為經驗到肉體上不孕的夫婦,更是一種鼓舞。
凡以信德承認所有的人都是同一天父的子女的教友家庭,會慷慨的接受其他家庭的子女,支持他們,愛他們如同天主子女的唯一家庭中的成員,而不視之為外人。這樣教友父母能擴大他們的愛而超越血肉的關係,培養精神的關係,經由為其他家庭孩子們的具體服務而發展這種關係,這些孩子往往連最基本的必需品都沒有。
基督徒家庭要表示出更大的心願,能領養失去父母或為父母所遺棄的孩子。在發現了一個家庭的親情後,這些孩子才能經驗到由教友父母所作證的天主愛的和眷顧的父性,這樣他們才能平靜地成長,而對生命有信心。同時整個的家庭也由於更廣大的手足之情而增強精神的價值。
家庭的繁殖應該不斷的有「創意」,這是天主聖神的奇妙果實,聖神開啟心靈的眼目,讓它去發掘我們社會的新的需求和痛苦,也給予我們勇氣去忍受和答覆。家庭可做的事很多:今日,更叫人憂慮的不是孩子遭遺棄的事,而是社會和文化的排斥行為,它嚴重的打擊老年人、病人、殘障者、吸毒者、受過刑的人等。
這樣就極度地擴大了基督徒家庭父母們的界限:上述的和我們這一代其他的迫切需要,對他們屬靈的有效的愛是一種挑戰。和家庭一齊並經由家庭,主耶穌繼續「憐憫」群眾。
(3)參與社會的發展
家庭是社會的第一個生命的細胞
42   「既然造物主將婚姻建立為人類社會的本源和基礎」,家庭是「社會的第一個生命細胞」(一○五)。
家庭和社會有著生命的和有機體的關係,因為家庭是社會的基礎,並且經由家庭對生命的服務,不斷地滋養社會:國民是從家庭而產生,也是在家庭裏他們找到第一座社會德行的學校,這些德行是社會的存在和發展的動力。
因此家庭不但不固步自封,因為它的本質和聖召反而向其他家庭和社會開放,從事它的社會角色。
家庭生活——共融和分享的經驗
43   家庭的日常生活應具有的共融和分享的經驗,是它對社會的主要貢獻。
家庭團體成員之間的關係,是受「自由給予」規律之推動和指引。由於尊重和促進每一個人的人格尊嚴是唯一的價值基礎,此自由給予的形式是真心的接受、相遇和交談,無私的愛、慷慨的服務和深刻的休戚相關。
在家庭內促進人與人之間的真正而又成熟的共融,是首要的無法替代的社會生活的學校,是較大的團體關係的榜樣和激勵,這種團體關係的特色是尊敬、正義、交談和愛。
一如主教會議的教長們所說,家庭是使社會人性化和人格化的發源地和最有效的工具:家庭為建設世界有特殊的和深刻的貢獻,它使生活能合乎人性,特別是由於它維護並傳授德行和「價值」。猶如梵二大公會議所強調的,在家庭裡「數世同堂,彼此幫忙,以取得更大的智慧,將個人的權利與社會生活的其他需要調和起來」(一○六)。
因此,面對這個越來越使人失去人格而成為規格化的社會,即不合乎人性和失去人性的社會,充滿各種逃避現實的消極成果的社會——如酗酒、吸毒和暴力主義——家庭還是有極大的能力,使人脫離他的不正常,使他意識到個人的尊嚴,加強他深刻的人性,使他能以個人的獨特性積極地加入社會的結構裏。
社會及政治的角色
44   家庭的社會角色當然並不止於生養和教育而已,即使這是首要的和不可替代的表達方式。
因此,家庭無論是單獨的或是聯合的,能夠也應該對許多社會服務工作有所貢獻,特別是幫助貧窮者,或是盡量幫助政府福利組織所無法達到的人民和環境。
家庭的社會貢獻,有它本有的特色,應該得到更多的承認和鼓勵,尤其是當子女成長時,盡量讓所有家庭人員都參與是項工作(一○七)。
特別應該注意的是,我們今日的社會越來越重視各種型式的款待客人,從打開一個人的家門和一個人的心接受兄弟姊妹的請求,到具體的努功確保每一個家庭有自己的家,以及維護家庭並使之成長的自然環境。特別是基督徒家庭被召聆聽聖保祿宗徒的勸言:「對客人,要款待」(一○八),因此為了效法基督的榜樣並分享祂的愛,我們要款待有需要的兄弟姊妹:「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一杯涼水喝,因為他是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失不了他的賞報」(一○九)。
家庭的社會角色也要求以「參與政治」的形式來表達:家庭是第一個要設法看國家的法律和制度,不但不侵犯而且要支持並積極地維護家庭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家庭應該逐漸意識成為所謂「家庭政治」的「主角」,負起改變社會的責任;否則,家庭將成為這些罪惡的第一手犧性品,假如他們漠不關心的話。梵二大公會議呼籲要超越個人主義的倫理,而顧及家庭本身的利益(一一○)。
社會為家庭服務
45   既然家庭和社會的密切關係,要求家庭對社會及其發展開放而且參與,同樣它也要求社會決不可在尊敬和幫助家庭的基本工作上失敗。
家庭和社會在維護並促進每一個人的福利上,有互補的作用。可是社會——尤其是國家——應該承認「家庭是享有自己原始權利的社會(團體)」(一一一),因此社會有嚴重的責任,在與家庭的關係上,要墨守輔助的原則。
根據此原則,國家不能也不應該從家庭攫取家庭自己或以自由組織型態所能做的工作;而應該積極地盡量幫助並鼓勵由家庭所負責發起的事。深信家庭的美好,是國民團體不可或缺的基本價值,政府應該盡其所能提供給家庭所需的一切的援助——經濟的、社會的、教育的、政治和文化的支援——使家庭能以合乎人性的途徑面對它們的一切義務。
家庭權利的大憲章
46   家庭與社會之間彼此支持和發展的理想,往往由於他們的分離和對抗而有嚴重的衝突。
事實上,如世界主教會議所再三揭發的,在某些國家中許多家庭所經歷的情況很有問題,雖然不是完全消極:制度和法律不合理地忽視家庭和人的不可侵犯的權益;而社會,不但不為家庭服務,反而強烈地攻擊家庭的價值和基本的要求。如此,在天主的計劃中,本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和在國家或任何其他團體跟前是權利和義務主體的家庭,卻成了社會的犧性品,是社會行動緩慢拖延以及不公道的犧性品。
因此,教會公開地並且堅決地維護家庭的權益,反對社會和國家無法忍受的侵佔。主教會議的教長們特別指出以下幾項家庭的權利:
—成立家庭和發展家庭的權利,就是說,每個人,即使他或她是窮人,有權成家並有權得到維持家的適當經費;
—有負責實行有關傳授生命和教育子女的權利;
—有維持夫妻及家庭生活隱私的權利;
—保持婚姻關係和制度穩固的權利;
—有信仰的權利、以及表白和宣揚個人信仰的權利;
—根據家庭自己的傳統和宗教及文化的價值,以及必要的工具、方法和制度,教育子女的權利;
—有獲得健康、社會、政治及經濟保險的權利,尤其是貧苦的和有疾病的人;
—為了度正當的家庭生活,有獲得適當的住宅的權利;
—有權直接或是經由組織,在經濟、社會和文化的行政當局和較低的行政機關面前,表達意見並設有代表;
—有權和其他的家庭和機構組織善會,為的能適當而又迅速地達成家庭的任務;
—有權經由合適的機構和立法,保護青少年不受麻醉藥品、黃色書刊電影、酗酒等的傷害;
—有權得有任何一種健康的娛樂,同時也能促進家庭的價值;
—年老的有權享有相稱的生活和死亡;
—為了改善生活,有權全家一齊移民(一一二)。
由於世界主教會議的明文要求,聖座將立刻注意加深研究這些建議並且準備一份家庭權利之憲章,呈交有關當局和官署。
基督徒家庭的恩寵和責任
47   屬於每一個家庭的社會性任務,基於婚姻聖事,使基督徒家庭在這方面得到一項嶄新的權利。既然婚姻聖事包含夫婦之間的愛和它所涵蓋的一切,聖事給予基督徒夫婦和父母,依教友之聖召而生活的能力和承諾,因而「在世俗事務中,照天主的計劃去安排,而尋求天主的國」(一一三)。
社會和政治的任務,包括在王道使命的職務之中,由於婚姻聖事基督徒夫婦分享此一職務,他們不但接受此無法逃避的責任,同時也接受支持他們和鼓勵他們的恩寵。
因此教友家庭受命藉著對窮苦人和不幸者的「優先抉擇」,而向每一個人作證,他們對社會事宜慷慨而不為己的奉獻。為此,由於特別愛所有的窮人而在不斷追隨主,家庭應該特別關懷飢餓的人、貧窮人、老年人、病人、受麻醉品之害的人以及無家可歸的
邁向新的國際秩序
48   由於今日許多社會問題的世界性幅度,家庭在社會發展的角色上,已有完全新的型態:目前家庭也投身於致力新的國際秩序,因為只有全球性的團結合作,才能處理並解決龐大而棘手的世界正義、人民目由和人類和平的問題。
基督徒家庭之間的精神共融,因為是基於共同的信仰和希望以及愛所給予的生命,成了在人與人之間產生、廣揚和發展正義,和好、手足之情與和平的內在力量。既然教友家庭是「小型教會」,它受命像「大型教會」一樣,要成為世界團結的標記,藉著為基督的王國與和平作證而實行它先知的任務,因為整個的世界正走向此王國及和平。
基督徒家庭能經由它們教育的工作做到這一點——讓自己的子女認識基於真理、自由、正義和愛的價值的生活模式——同時由於他們積極而負責地投入社會及其制度的真正的人性成長,並且以不同方式支持專門研究國際問題的社團,而達到上述的任務。
(4)分享教會的生活和使命
教會奧蹟內的家庭
49   在基督徒家庭的基本任務中,也包括教會性的工作:家庭以分享教會的生活和使命,在歷史中負起建立天主之國的工作。
為了能更清楚瞭解這種分享的基礎、內涵和特性,我們應該審查一下教會與教友家庭之間的各種深切關係,並使家庭成為「小型教會」(家庭教會)(一一四),這樣,家庭依其本有的方式,成了教會奧蹟的活的形象和歷史性的肖像。
首先,教會身為慈母,她誕生、教育並建立基督徒家庭,對家庭實施她從主所領受的救恩使命。以宣報天主聖言,教會向教友家庭啟示其真正身份,根據主的計劃,教友家庭是怎樣的,是應該怎樣的;藉舉行聖事,教會以基督的恩寵使教友家庭富強起來,為了天父的光榮而聖化它;因著不斷的宣報愛的新誡命,教會鼓勵並領導教友家庭作愛的服務,為的使教友家庭能效法並再體驗,主耶穌為整個人類所有的那種自我奉獻和犧性的愛。
同樣,基督徒家庭是那麼的與教會奧蹟結合一起,以其本有的方式,成了教會固有的救世使命的分享者:由於聖事的效能,教友夫婦和父母「在他們的身份和生活方式內,也有天主子民中屬於他們本有的恩寵」(一一五)。因此,他們不但領受基督的愛,而且成為被救的團體,同時他們也受命把基督的愛,傳授給他們的弟兄們,於是成了一個救恩的團體。這樣,一方面基督徒家庭是教會超性繁殖力的成果和標記,也是教會母性的象徵、見證和傳達(一一六)。
特殊而嶄新的教會性角色
50   基督徒家庭被召以嶄新而特殊的方式,積極而負責地參與教會的使命,就是以它「生命和愛的親情團體」身份,以生活和行動來為教會和社會服務。
既然基督徒家庭是,經由信仰和聖事為基督所革新的人際關係的團體,家庭之分享教會的使命,應該依照一個團體的模式:夫婦一齊以一對佳偶,父母和兒女以一個家庭的身份,為服務教會和世界而生活。他們應該在信仰內「一心一意」(一一七),經由激勵他們的共同的使徒心火,以及共同的投身而在教會和國民的團體中服務。
基督徒家庭,經由一切有關並決定家庭生活的日常事務,而在歷史中建立天主的國。即在夫婦及家庭成員之間的愛中——包括整個的、專一的、忠實的和滋生的(一一八)價值和要求的愛——教友家庭分享耶穌基督和教會的先知、司祭和王道的使命,得以表達和實現。因此,愛和生命是教友家庭在教會內並為教會完成救世使命的核心。
梵二大公會議重申此事說:「家庭應將其精神財富,慷慨地通傳其他家庭。所以,教友家庭既出源於婚姻,而婚姻不僅象徵,而且還分享基督和教會相愛的盟約,故應藉著夫妻的恩愛、豪爽的多產、團結、忠實及其成員的精誠合作,將救主親臨世界中的事實及教會的真正性質,彰顯於世人前」(一一九)。
說明了教友家庭參與教會使命的基礎後,現在應該闡明教友家庭與耶穌基督先知、司祭和君王 - 一體的三面 - 的關係,指出教友家庭是:
(1)一個信仰和傳佈福音的團體,(2)一個與天主交談的團體,以及(3)一個為人類服務的團體。
(1)基督徒家庭是一個信仰的和傳佈福音的團體
信仰是家庭對天主的計劃發現和讚賞
51   既然基督徒家庭分享教會的生活和使命,而教會虔誠地聽取天主聖言並忠實地予以宣報(一二○)教友家庭以接受並宣報天主聖言,完成它的先知識:這樣它日復一日地更成為一個信仰和傳佈福音的團體。
教友夫婦和父母必須「服從信德」(一二一)。他們受命領受啟示給他們夫婦和家庭生活福音的主的道,基督自己曾聖化夫婦和家庭的生活並使之成為聖德的源流。唯有在信仰中,他們才能發現並以喜樂和感恩的心讚賞,天主所提升的婚姻和家庭的地位,使他們成為天主和人類,耶穌基督和其淨配教會之間愛的盟約的標記和場所。
基督徒婚姻的準備,本身就是信仰的歷程。為已訂婚的人,這是一個最好的機會,再度去發現且加深在領洗時所接受的並因基督徒教育所滋養的信仰。這樣他們承認並且自由地接受,以婚姻的生活方式追隨基督並為天主國服務的聖召。
婚姻聖事的舉行,是夫婦信仰的基本時刻。此聖事本質就是在教會內宣報有關夫妻之愛的福音。是天主聖言「啟示」並「完成「」天主對夫婦的賢明而又愛的計劃,使他們神妙而實在的分享天主自己愛人類的大愛。既然婚姻聖事的舉行本身是宣報天主聖言,它也應該是在教會內並與教會——與所有以不同方式參禮者以信友團體的身份——一起所做的「信仰表白」。
此信仰表白要求在夫婦和家庭生活中延續。召喚夫婦成婚的天主,繼續在婚姻中召叫他們(一二二)。在日常生活中,並經由日常生活中的各種事件、問題、困難和環境,天主接近他們,啟示並向他們提出,在他們所處的家庭、社會和教會的環境中,分享基督對其教會之愛的具體「要求」。
在夫婦和家庭團體方面,應該「一起」,藉著因基督之神而生活的、丈夫和妻子、父母和兒女之間愛的經驗,去發現並服從天主的計劃。
這樣小型的家庭教會,就像大型教會一般,需要不斷地並澈底地受到福音的傳播:由此產生家庭在信仰上長期教育的責任。
基督徒家庭的傳佈福音之職
52   當基督徒家庭接受福音並在信仰上成熟時,它成了一個傳佈福音的團體。我們再一次聽聽保祿六世的話:「家庭如同教會,應是傳授福音及福音發揚光大的地方。在一個意識到此使命的家庭中,所有成員都在傳佈福音,也受到福音的傳佈。父母不只將福音傳給子女,他們也能從兒女身上接受他們所深深生活的同樣福音。這樣的家庭成了許多其他家庭及其鄰里的福音傳佈者」(一二三)。
世界主教會議引證我在普艾勃拉的呼籲,重申說福音傳佈的未來,大部份要靠家庭的教會(一二四)。家庭的這項宗徒使命植基於洗禮,而從婚配聖事的恩寵中汲取新的力量,用以傳授信仰,依天主的計劃聖化並且改革我們現在的社會。
尤其今天,基督徒家庭有為基督逾越盟約作見證的特殊聖召,不斷地散發出愛的喜樂和希望的肯定:「基督徒家庭大聲標榜天主之國的現世德行與來世真福的希望」(一二五)。
家庭的教理講授,不幸的是教會在某些地區感到有絕對的需要:「在一些反宗教的法律設法阻礙信仰教育的地方,或彌漫著沒有信仰的地方,或是世俗主義侵犯的地方,實際上使得宗教信仰不能生長,『此家庭教會』成了兒童和青年能接受真正的教理講授的唯一場所」(一二六)。
為教會服務
53   教友父母所肩負的福音傳佈之職,是固有的和不可替代的。它取自家庭生活的本身特色,應該交織著愛、誠樸、實際和每日的見證(一二七)。
家庭應該教育子女們生活,使他們每一個人都能依照天主的聖召,圓滿達成他或她的任務。凡是對超越的價值開放的家庭,愉快地為兄弟姊妹服務的、慷慨而忠信盡本份的、知道每天分享基督光榮的十字架奧蹟的家庭,是為天主之國而度獻身生活的聖召的最先而又最佳的苗圃。
父母的傳佈福音和教理講授的職務,應該影響兒女們少年和青年時代的生活,時常兒女們對他們早年所領受的基督信仰,受到挑戰或排斥。就如在教會內,福音傳佈的工作無法和使徒的痛苦分離,同樣在基督徒家庭裡,父母們應該以勇敢大的內心寧靜,來面對他們向自己的子女盡福音傳佈之職時,所遭遇的困難。
不可忘記教友夫婦和父母,對福音所作的服務工作,完全是為教會服務。在整個的教會背景裡,這個領受福音又傳佈福音的團體,有它的地位。既然家庭教會的福音傳佈和教理講授的職務,最基於教會的唯一使命,並由它而來,而且是為建立唯一的基督奧體(一二八),它應該與其他一切傳福音和教理講授的活動,密切的結合並合作,無論是教區性的或堂區性的工作。
向整個造物宣講福音
54   由於內心無法壓抑的傳教心火所策勵的福音傳佈,其特色是無境界的普世性。這是為答覆基督清楚而又不含糊的命令:「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一二九)。
基督徒家庭的信仰和傳佈福音的使命,也含有天主教傳教士的衝擊。婚配聖事重申並重複、領洗和堅振時所接受的保護及傳揚信仰的任務(一三○),而使教友夫婦和父母成為基督的見證「直到天涯地角」(一三一),是愛和生命的真正的傳教士。
在家庭內也能有某種傳教的活動。當家中有人沒有信仰,或是不踏實地實踐信仰時,就可做傳教工作。在此情形下,家內的基他作浿應該給他或她自己信仰的生活見證,為能鼓勵並支持他或她走向完全接受救主基督的道路(一三二)。
內在生活受到傳教心火的激勵後,家庭教會也被召成為「遠處的人」、不信的家庭、以及不依所領受的信仰而生活的教友家庭,基督和其愛臨在的光耀標記。基督徒家庭被召「以榜樣和見證……」光照「追求真理的人」(一三三)。
就好像在初期教會中,阿桂拉和普黎史拉被視為是一對傳教夫婦(一三四),今日也因為教友夫婦和父母,奉獻他們一部分的生命,到傳教區去宣報福音,並以耶穌的愛而為別人服務,教會因此顯示出她永久的青替和豐盛。
教友家庭由于在其子女中促進傳教士之聖召(一三五),以及普遍的「指導子女從小就體會上主對全人類的愛」(一三六),對傳教事業有特別的貢獻。
(2)基督徒家庭是與天主交談的團體
家庭中的教會聖所
55   福音的宣報和以信仰接受福音,在聖事的舉行中達到圓滿。是信仰和傳佈福音的教會,也是一個司祭的子民,擁有新而永久盟約大司祭基督的尊位並分享其權能(一三七)。
教友家庭也是此司祭的子民——教會——的一部分。由於婚配聖事——在它內生根並自它汲取養料的——教友家庭不斷為主耶穌賦予活力,並受命於祂,經由聖事、奉獻自己的生命和祈禱,而與天主交談。
這是基督徒家庭,藉著他們夫婦和家庭的日常生活,與整個教會密切結合,所能做和應該做的司祭職。這樣教友家庭被召聖化自己,並且去聖化教會團體和世界。
婚姻是彼此聖化的聖事和敬禮的行為
56   婚配聖事是教友夫婦和家庭聖化的特殊源流和基本方法。它重拾聖洗的聖寵並使之成全。由於婚姻,夫婦們以新的方式分享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奧蹟,夫婦之愛受到淨化而成聖:「主耶穌曾以恩寵及愛德治療、玉成並昇華此愛情」(一三八)。
耶穌的恩惠並沒有在現在的婚姻聖事中竭涸,卻一直陪伴夫婦們的一生。梵二大公會議曾對此重申說,耶穌基督「常與夫妻相偕不離,一如基督愛了教會,並為教會捨身;同樣夫妻應互相獻身,永久忠實地彼此親愛……因此,基督徒夫妻,為滿全本地位的任務及尊嚴,以特殊的聖事增強他們的神力,並使他們好似被祝聖了的一樣。因這聖事的德能,他們可以克盡其婚姻及家庭義務,可以沉浸在基督之神內,以信望愛三德,滲透他們的生活,日益走向個人的全德,彼此聖化,而共同光榮天主」(一三九)。
基督徒夫婦和父母也包括在普遍的成聖使命中。為他們而言,此使命為他們所舉行的聖事所指定,而且具體地在他們的夫婦和家庭生活中予以實踐(一四○)。這樣就引發恩寵和真實而深刻的夫婦和家庭靈修的要求,這種靈修要從創世、盟約、十字架、復活以及標記的主題中,汲取靈感,這些也是世界主教會議不止一次所強調的。
基督徒的婚姻,如其他聖事一樣,「其目的是為聖化人類,建設基督的身體,以及向天主呈奉敬禮」(一四一),它本身就是在耶穌基督和教會內,光榮天主的禮儀行為。藉著聖事,教友夫婦表達他們對天主的感恩,因為天主給了他們至高的恩寵,使他們能在夫婦及家庭生活中,依天主愛其子民和主耶穌愛其淨配教會的愛而生活。
就像丈夫和妻子從聖事領受了、在日常生活中聖化的恩寵和責任,同時,這件聖事也賦給他們,將他們整個的生活變為「屬神的祭獻」(一四二)的聖寵和倫理責任。大公會議對教友所說的一切,也可應用在教友夫婦和父母身上,尤其是對他們生活中有關世上的暫時的事:「以敬天主的資格,處處表現聖德,教友們便為天主聖化世界」(一四三)。
婚姻與聖體聖事
57   基督家庭聖化的任務是基於洗禮,而在聖體聖事中得到最高的表達,因為基督徒的婚姻是與之密切相關的。梵二大公會議特別注意到聖體與婚姻的特別關係,而要求「婚姻平常要在彌撒內舉行」(一四四)。為更瞭解並且更熱心地依基督婚姻和家庭生活的恩寵和責任去生活,必須發現並加強婚姻與聖體之間的關係。
聖體是教友婚姻的源泉。感恩祭本來表示基督與教會的愛的盟約,以祂在十字架上的血予以封印(一四五)。在此新而永久的盟約的祭獻中,教友夫婦找到他們婚約所源出的泉源,它是婚約內在的結構,並且不斷地使之更新。既然聖體是基督愛教會的祭獻的表達,它是愛的泉源。在愛德的聖體恩惠中,基督徒家庭找到它「共融」和「使命」的基礎和靈魂:藉著分享聖體,教友家庭的成員成了一個身體,它啟示並分享教會廣大的合一。他們因分享「為你們而犧性」的基督聖體以及「為你們傾流」的聖血,成了基督徒家庭傳教和使徒工作無限活力的來源。
懺悔與和好的聖事
58   基督徒家庭的聖化任務中,主要而長期的工作是,接受福音向所有基督徒所要求的悔改,基督徒並不常忠於那使他們成「聖」的洗禮中的「新」。基督徒家庭有時也不忠於,那在洗禮中所領受而在婚配聖事中所重申的恩寵和聖德的律法。
成了基督徒家庭日常生活中一部分的懺悔和寬恕,在基督徒的懺悔中有了聖事的特性。在「人類生命」通諭中,保祿六世向夫婦們寫道:「假如罪惡還使他們喘不過氣來、不要灰心,卻要謙卑而恒心地追求天主的仁慈,天主的仁慈在告解聖事中豐富地施捨給人」(一四六)。
懺悔聖事為家庭生活具有特殊的意義。當他們由於信德發現罪惡不但與天主的盟約相抵觸,也違反丈夫與妻子的盟約以及家庭的融洽時,夫婦以及其他家庭成員,被引向與「富於仁慈」(一四七)的天主相會,祂給予他們較惡更強的愛(一四八),而且祂重建婚約和家庭的融合,並使之完美。
家庭祈禱
59   教會為教友家庭祈禱,並且指示他們要慷慨地依照大司祭基督交付給他們的司祭恩惠和任務去生活。事實上,信友們在洗禮中所領受的、並在婚姻聖事中所實施的司祭職,是夫婦和家庭司祭般聖召和使命的基礎,因此他們的日常生活變成了「經由耶穌基督為天主所接受的屬神的祭獻」(一四九)。這種變化,不但由於領受聖體和其他聖事,以及為光榮天主而奉獻他們自己而達成,也由於他們的祈禱生活、和在聖神內經由耶穌基督與天父所作的虔誠交談而完成。
家庭祈禱有它自己的特徵。它是丈夫和妻子一起,父母和子女一起「共同」奉獻的祈禱。祈禱中的共融,一方面是聖洗和婚配聖事所給共融的後果,同時也是要求。主耶穌許下的臨在,能特別地應用在教友家庭的成員中:「我實在告訴你們,若你們中二人,在同心合意,無論為什麼事祈禱,我在天之父,必要給他們成就,因為那裏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一五○)。
家庭祈禱的主要對象是家庭生活本身,在不同環境中的家庭生活,被視為天主的召叫,並當作兒女答覆天主召叫的生活。喜樂和憂苦、希望和沮喪、誕生和生日的慶祝、父母的結婚紀念、出門、離別和回家、重要的和遠大的決定、親人的死亡等,這一切都是家庭歷史中,天主愛的干預的標記。這一切應該作為感恩、祈求、把家庭完全託付在天父之手的適切時刻。基督徒家庭——家庭教會——的尊位和責任,惟有在天父不停的助佑下才能達成,假如謙遜而又誠懇地祈求的話,此助佑一定會得到。
祈禱的教育者
60   由於他們的地位和使命,教友父母有教育兒女祈禱的特別責任,引導他們逐步地發現天主的奧秘,和個人與天主的交談:「尤其基督徒家庭,曾因婚姻聖事之恩寵及地位而提昇,其子女自幼年時期,即應按照在洗禮中所接受的信仰,學習認識敬拜天主,並愛其鄰人」(一五一)。
父母具體的榜樣和生活的見證,是教育兒女祈禱的基本和不可替代的事。惟有與兒女一齊祈禱,父親和母親——實施他們的王者司祭職——才能滲透兒女心靈的深處,而此影像在他們生活中也無法磨滅的。我們再一次聆聽保祿六世向父母所作的呼籲:「母親們,你們有沒有教你們的子女做教友的祈禱呢?你們有沒有和司鐸們一起,為你們年青的兒女們準備領受告解、聖體和堅振聖事呢?當他們害病時,你們有沒有鼓勵他們默想受苦的基督,呼求聖母和聖人們的幫助?你們有沒有一起唸家庭玫瑰經?而你們,父親們,你們有沒有,至少有的時候,和你們的兒女,和整個家庭團體,一起祈禱呢?你們在思想和行動上的正直榜樣,加上共同的祈禱,是生活的一課,是極有價值的敬禮。這樣你們把平安帶到你們的家裏:願這一家不安!要記得,就是這樣你們建立教會」(一五二)
61   在教會的祈禱與信友個人的祈禱之間,有深刻的和重要的關連,這也是梵二大公會議所明白地重申的(一五三)。家庭教會祈禱的重要目標,是用來自然地引導子女們進入整個教會的禮儀祈禱中,一方面為幫助他們作禮儀的祈禱,同時也使此祈禱介入他們個人的、家庭的和社會的生活。為此,教友家庭所有成員,需要逐步的參與感恩祭禮,尤其是主日和慶節,以及其他的聖事,尤其是子女們的入門聖事。大公會議的指示,為教友家庭開啟了新的可能性,把家庭列為奉勸共同誦念日課的團體之一(一五四)。同樣,教友家庭要設法在家裡,以合乎家人的方式,舉行禮儀年的時期和慶日。
教友家庭可利用各種不同方式的私下的祈禱,作為在教當所舉行的禮儀準備,和禮儀在家中的延續。當這種多樣性證明聖神藉以強化基督徒祈禱的特殊富裕之時,它也有助予那些在祈禱中轉向主者的需要和生活。除了早禱和晚禱以外,某些祈禱的方式,依照世界主教會議的指示,當予以推介,如讀經和默想聖言,準備領受聖事,耶穌聖心敬禮,和奉獻給耶穌聖心體,對聖母的各種敬禮,飯前飯後的謝恩,民間的敬禮等。
教會一方面尊重天主子女的自由,同時也常常向信友以切望和堅決的心,提出某些熱心神工。其中應提出誦念玫瑰經:「我們現在仍如前任教宗一樣,竭力推荐家庭誦念玫瑰經…無疑地…玫瑰經應被視為家庭中共同祈禱的最好及最有效的祈禱。我們願意想並且真誠地希望,幾時家庭團聚成為祈禱的時刻時,經常以玫瑰經為最喜愛的祈禱方式」(一五五)。這樣,真正對聖母的敬禮,就是對她的真挈的愛以及效法她內在的精神心態,成了滋養家庭內愛的共融,和發展夫妻及家庭靈修的特殊工具。因為她——基督的母親和教會的母親,特別是教友家庭和家庭教會的母親。
祈禱與生活
62   絕不可忘記祈禱是教友生活整體和本質的主要部分。本來祈禱是我們人性的重要部分:它是「人內在真理的第一手表達,心靈真正自由的首要條件」(一五六)。
祈禱絕對不是每日的工作的逃避,它是基督徒家庭的有力的衝擊,用以負擔起並圓滿地去完成人類社會首要細胞的責任。因此,教友家庭實際地參與教會的生活和使命的程度,直接和他們祈禱的忠信和強度有關,藉祈禱他們和結果的葡萄樹——主基督——結合在一起(一五七)。
基督徒家庭在其為人類進步的特別服務中,其結果必然的導向世界的改變,此果實來自教友家庭與基督的生活的結合,受禮儀、自我奉獻和祈禱所滋養(一五八)的結合。
(3)基督徒家庭是為人類服務的團體
愛的新誡命
63   先知、司祭和王道子民的教會,負有帶領所有的人以信仰接受天主聖言使命在聖事和祈禱中慶祝並表明此信仰,並且依照愛的恩寵和新命令,在具體的生活環境裏,表達此信仰。
基督徒生活的律法,並不是寫在任何法律書中,而是在聖神引導每一個基督徒的個人行動中找到。它是「在基督耶穌內賜與生命之神的法律」(一五九):「天主的愛藉著所賜與我們的聖神,已傾注在我們心中了」(一六○)。
這為教友夫婦和家庭也是如此。他們生活的指南和法則,是在舉行婚配聖事時,傾注在他們心中的耶穌的神。由於因水和聖神的洗禮的延續,婚姻重申愛的福音律,並藉著聖神的恩惠,更深刻的銘刻在教友夫妻的心中。他們受到淨化和救恩的愛,是聖神在信友的心中行動的果實,也是他們以「負責的自由」應度的倫理生活的基本誡命。
這樣,教友家庭受到聖神新法律的感召和引導,並與王道子民——教會——密切結合,它受命對天主和人類實行愛的「服務」。就如基督藉著為我們服務而行使祂王者的權能(一六一),同樣基督徒在分享祂的精神和實行為人服務之中,找到分享主王道職的真正意義。「基督把這項權柄傳給了弟子們,要使他們也立身於王道的自由中,以克已和聖德的生活,在自己身上戰勝罪惡的勢力(參閱羅六12);而且還要在他人身上服務基督,以謙遜忍耐把他們導向基督君王,這樣服事基督就等於稱王。原來主願意教友們也開拓祂的王國,就是真理和生命的王國,聖德與恩寵的王國,正義仁愛與和平的王國。在此王國內,受造物將要從腐朽的桎梏中解脫出來,而進入天主兒女的光榮自由(參閱羅八21)」(一六二)。
在每一個兄弟姊妹身上發現天主的肖像
64   受到愛的新誡命的啟發和支持,教友家庭歡迎、尊重每一個人並為他們服務,視每一個人是人,是天主的子女。
應該特別在夫妻之間並在家庭內,每天致力於促成真正的人的團體,以內心的愛的融洽為起點並使之育成。這種生活方式應該推廣到較大的教會團體,教友家庭本為其一部分。由於家庭裏的愛,教會能夠也應該更家庭化,更有家庭幅度,發展一種更合乎人性,更有手足之情的關係。
愛也超過我們同信仰的兄弟姊妹,因為「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在每一個人身上,尤其是在貧窮的、弱小的、受苦的或受虐待的人身上,愛知道如何去發現基督的面容,並且發現該被愛的和受到服務的兄弟。
為使家庭能以真正福音的方式為人服務,梵二大公會議的指示應小心的予以實行:「為了使愛德的實踐不受任何非議,而顯示其真面目,宜在近人身上看到依照上主而造成的肖像,也看到基督,無論給貧困的人什麼,都是給主」(一六三)。
當教友家庭愛而建立教會時,它也為人類和世界服務,真正帶來「人類的進步」,人類進步的要點在世界主教會議致家庭的文告中摘要說:「家庭的另一任務是教育人去愛,並在所有人際關係中去實行愛,這樣他才不會在自我封閉中生活,而對團體開放,不但富於正義感和關心別人,同時也意識到自己對整個社會的責任」(一六四)。
第四部份 家庭的牧靈工作:其階段、結構、工作者和環境
一 、 家庭牧靈工作的階段
教會陪伴教友家庭一生的路程
65   就像任何有生命的實體,家庭也被召要發展和成長。在準備訂婚和舉行婚姻聖事以後,夫妻開始他們的日常生活,逐步實現婚姻本身的價值和義務。
因信德的光照和望德的德能,基督徒家庭在與教會的共融中,也分享今世旅途的經驗,走向天主之國圓滿的啟示和實現。
因此,應該再一次地強調,教會支持家庭的牧靈工作,是迫切的工作,必須盡一切努力加強並發展家庭的牧靈工作,以此工作列為優先,因為未來的福音傳佈,主要得靠家庭教會(一六五)。
教會牧靈的關切,並不限於教友家庭本身,她以耶穌聖心的胸襟,拓展其視野,她普遍地關心一般的家庭,特別關懷那些有困難的,或是處於不正常環境中的家庭。為一切的家庭,教會都有一句真理的話、慈愛、諒解、希望以及對他們多少有些悲慘的困境表示同情。對這一切家庭,教會願意貢獻她無私的幫助,使他們能更相似,造物主在「起初」就預定的、和基督以祂救贖的恩寵所更新的家庭模式。
教會的牧靈行動應該是漸進的,就是要伴隨著家庭,在它不同的境育和發展的階段中, 一步一步地陪伴它。
婚前準備
66   為青年人準備婚姻和家庭生活,現在,比任何時代更為必要。在某些國家,還是家庭本身,依照古老的風俗,把婚姻和家庭生活有關的價值,傳授給青年人,他們是經由有步驟的教育過程或是行冠禮來完成此事。可時現代社會中所有的變遷,不但要求家庭,而且也要求社會和教會,致力於適當的準備青年人接受他們未來的責任。可惜今日在家庭生活中所發現的許多消極現象,是由於在新的環境中,青年人不但失落了正確的價值層次,而且因為他們不再有確定的行為標準,他們不知道如何面對和處理新的困難。可是經驗告訴我們,青年人對家庭生活有妥善的準備者,一般說來他們比別人更成功。
這對基督徒的婚姻來說更是如此,它影響到許多男女的聖德。因此教會應該更妥善而有力地推動婚前準備的計劃,為能盡量減少許多已婚夫婦所遭的困難,更能積極地有助於建立成功的婚姻,並使之成熟。
婚前準備應被視為是逐步的和延續的一種過程,並依此而實行。它包括三個主要階段:遠程的、中程的及近程的。
「遠程的準備」從童年開始,在那明智的家庭訓練中,導引兒女們去發現自己是有濃厚又複雜的心理的人,是具有能力和弱點的個性的人。這是灌輸重視一切真正的人性價值的時期,無論是在人際關係和社會關係上;以此培育他的性格、控制並善用一個人的性向、如何注視異性並和異性交往的方法等。同樣需要的,尤其為教友們,是堅實的精神和教理的教育,闡明婚姻是一種真正的聖召和使命,但並不排除完全獻身於天主、追隨司鐸或修會生活聖召的可能性。
在此基礎上於是逐漸地做「中程的準備」,從適當的年齡開始,以恰當的教理講授、猶如慕道期的過程,特別準備他們領聖事,就好像再去發現聖事。這種為青年人和其他人為準備基督徒婚姻而重訂的教理講授,是絕對必要的,為使婚姻聖事依正確的道德和精神的意向去舉行和生活。青年人的宗教教育,應該在適當的時刻,根據不同的具體要求,與夫妻共同生活的準備相整合。這種準備要把婚姻視為是男女不斷發展的人際關係,並且鼓勵那些有關的人,根據主要的醫學和生物學的知識,研究夫妻「性」的本質和負責的父母性「生育調節」。也要使他們知道正確教育子女的方法,幫助他們獲得為秩序井然的家庭生活的基本條件,例如固定的工作、足夠的經濟資源、有條理的管理以及管家的觀念。
最後,也不該忽略家庭使徒工作的準備,與其他家庭的守望相助和合作,積極參加為家庭人性的和基督徒福利而成立的小組、社團、運動和事業。
為舉行婚配聖事的「近程準備」,應該是在婚禮舉行前的幾個月和幾個星期內進行,使教會法典所要求的婚前調查,能有新的意義、內涵和型態。此一準備不但為每一宗婚姻所必要,為那些已經訂婚而還表示對基督宗教的道理和規範不明瞭或有困難的人,更是迫切需要。
在此信仰路所要灌輸的重點中,如慕道期一般,應該也包括對基督和教會的奧蹟、恩寵的意義、基督徒婚姻的責任有深刻的認識,同時也要準備積極而有意識的參與婚姻禮儀的禮節。
教友家庭和整個社會團體,要感受到投入以上簡述的婚姻準備的不同階段內。希望各地的主教團,既然他們已主動地幫助已訂婚的人,更意識到他們的選擇的嚴重性,並幫助人靈的牧者確定男女雙方的心理準備,主教團也能進一步編印一冊「家庭牧靈工作手冊」。在此手冊裡,首先應指出「預備課程」的最低限度的內容、時間和方法,依據有關婚姻不同的層面——教義的、教育的、法律的和醫學的——資料;其結構要使準備結婚的人,不但接受智能的訓練,也要感到願意積極地進入教會的團體之內。
雖然我人不該小看婚姻近準備的需要和義務——凡容易得到寬免時更是如此——不過這種準備應該常常如此安排和實行,就是如果沒有這種準備,不得以之為舉行婚禮的阻礙。
婚禮的舉行
67   基督徒的婚姻通常要求禮儀的舉行,以社會和團體的型式,表達兩個已領洗者之間夫婦盟約的教會和聖事的本質。
既然它是聖化的聖事行動,婚姻的舉行——與禮儀相結合的,而禮儀是教會行動的頂峰,教會聖化力量的泉源(一六六) ——應該本身是有效的、相稱的和有效果的。牧靈關懷在這方面範圍很廣,首先要使被提升到聖事的夫妻盟約本質的要求完全達成,同時教會規定的有關自由同意、婚阻、法定儀式和現行婚禮禮節都能忠信遵守。婚禮應該簡單而隆重,遵照教會主管當局的規定。同時,根據具體的時間和地點,並附合宗座所作的規定(一六七),在禮儀方面也要包括、每一種文化用以清楚表達婚約的深切人性和宗教意義的因素,而這些因素不得含有與基督信仰和倫理不合的東西。
既然是一種「標記」,禮儀的舉行,在外表上也要成為信友團體方面,天主聖言的宣報和信仰的表白。牧人的工作是要明智而仔細地準備「聖道禮儀」,對參禮者,尤其是新郎新娘,要給予信仰的教育。
婚姻禮儀既是「教會的聖事行動」,婚禮要使基督徒團體完全、主動並有意識地參與,根據每人的地位和職務:新郎和新娘、司鐸、證人、親戚、朋友、其他信友,他們都是顯示並以生活來表達基督與其教會奧蹟的團體成員。
在某些地區根據祖先的文化和傳統所舉行的基督徒婚禮,應該遵守以上所述原則。
婚禮的舉行和已領洗而不信者的福音傳佈
68   就是因為在舉行聖事時,特別應注意將要結婚者的倫理和精神的意向,尤其是他們的信仰,我們必須在此提及教會的牧人,在今日俗化的社會背景裡,常能遇到的困難。
的確,向教會申請結婚者的信仰有不同的等級,牧人的首要職責是再發現此信仰、滋養它並使它成熟。不過牧人也應該瞭解,為什麼教會充許那些意向不太完美的人舉行婚禮。
婚配聖事有它和其他聖事不同的特點:它是在創造中就已涵蓋的;它是造物主「在起初」就建立的夫妻盟約。因此,根據天主的計劃要求結婚的夫婦的決定,就是他們以不可挽回的婚姻同意、終生相愛不離並無條件的忠貞的這項決定,實在含有——即使不完全意識——深切服從天主旨意的心態,這種心態沒有天主的恩寵是不能存在的。這樣,他們已開始走向救恩的真正旅程,而聖事的舉行和聖事的近準備,都能補充它並使之達到目標,另要他們的意向是純正的話。
另外,在某些地方,訂婚者要求在教堂結婚,的確是為了社會性的動機,而不是真正宗教性的動機。這也不必驚訝。事實上婚姻並不單是願意結婚者的有關事件。婚姻的本質是一項社會性的事,使要結婚的人在社會眼前訂約。婚禮往往是使家庭朋友相聚喜慶的機會。因此要求在教當結婚,社交的動機和私人的動機是並行的。
不過,不該忘記由於他們的洗禮,訂婚的夫婦已經真正分享基督與教會的婚約,並且由於他們的正確意向,他們接受了天主有關婚姻的計劃,因此他們至少含蓄地同意教會在舉行婚禮時所欲做的一切。為此,因為社會性的動機摻入在申請中,不足以成為牧人拒絕他們在聖堂結婚的理由。況且,梵二大公會議說,聖事以言語和禮節,滋養並加強信德(一六八):夫婦由於他們的意向純正,已開始走向此信德路程,而基督的恩寵一定會幫助他們並支持他們。
要想為接受在教會內舉行婚禮的申請而定下標準,要以將結婚者的信仰水平為標準,這樣會引起嚴重的危險。第一,引起沒有根據和歧視的一種判斷;第二,會對已舉行的婚姻產生有效與否的懷疑,嚴重傷害教友團體,而使已婚夫婦的良心引發新的不必要的憂慮;同樣,對那些與天主教會未完全共融的、分離弟兄們許多婚姻的聖事性,也將引發問題,雖然它們與教會的傳統不合。
不過,當盡了一切努力,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明白地而且正式地拒絕、教會願意在兩個已領洗者婚姻中所要做的一切時,人靈的牧者不能允許他們舉行婚禮。雖然他不得已而如此做,他有責任把此情況記錄下來,並且讓有關的人知道,在此情形下,不是教會在他們要舉行婚禮的路上放了阻礙,而是他們自己。
再次的顯示迫切的需要,在婚禮前後整個基督徒團體所實施的福音傳佈和教理講授,使每一個將結婚的男子和女子,不但有效地而且有益地舉行婚姻聖事。
婚後的牧靈照顧
69   對正式建立的家庭的牧靈照顧,實際上是地方教會團體所有成員,投身於幫助夫婦去發現並依他們新的聖召和使命去生活。為使家庭逐漸成為真正愛的團體,必須所有家人都受到幫助,並且培育他們在面對新的問題時,共同負責,彼此服務並且積極地分享家庭生活。
這對年青的家庭而言更是需要,他們處於新的價值和責任之中,特別是在剛結婚後的幾年裡,面對可能有的困難,例如共同生活的適應或兒女的誕生所產生的困難,更覺脆弱。年青的夫婦應該學習,欣然地接受並且善用,其他已經有婚姻和家庭生活經驗的夫婦們,他們所給予的含蓄、老練和慷慨的幫助。這樣,在教會團體內——由基督徒家庭所建立成的大家庭——可以有家庭之間彼此溝通和幫助,每一個家庭把自己的生活經驗、信仰和恩寵的神恩,用以為別的家庭服務。由於真正使徒精神的激勵,這種家庭之間的互助,能成為最簡單、最有效而最容易的、將基督宗教的價值從一個家庭傳給另一個家庭的方法,這些基督宗教的價值,本來就是牧職的出發點和目標。如此,年青的家庭不僅限於接受,而他們受到這樣的幫助後,也將由于他們的生活見證和實際的貢獻,成為其他先成立的家庭的活力泉源。
在年青家庭的牧靈工作中,教會也應該特別注意,幫助他們負責地度恩愛的生活,附合互相結合和為生命服務的要求。教會也應該幫助他們,使他們家庭生活的親密,與慷慨分擔建設教會和社會的工作相協調。當兒女出生後,夫婦成了完整意義的家庭,教會與父母要保持密切連繫,為使他們能夠接受他們的子女,而且愛其子女猶如自生命之主所得到的恩惠,並且高興地接受使子女們在人性和基督徒方面成長的工作。
二、家庭牧靈工作的結構
牧靈的行動,常是教會實行其救恩使命所做的動力的表達。家庭牧靈工作——它是一種特殊的牧靈工作——的作業原則和負責的人,是教會本身,經由她的結構和工作人員而為之。
教會團體—尤其是堂區
70   教會既是被得救的又是救恩的團體,應該從兩方面來看:普世的和個別的教會。個別教會是在教區團體中得到表達和實現,它為了牧靈工作又分為較小的團體,其中以堂區為特別重要。
與普世教會的共融,並不阻礙許多個別教會的本質和特色,反而予以保障和進行。個別教會是實行家庭牧靈工作的,最直接而又最有效的工作主體。這樣說來,每一個地方教會,更具體的說,每一個堂區團體,應該更深切地意識到,它從主所領受的恩寵和責任,為能促進家庭的牧靈工作。任何階層的有組織的牧靈工作計劃,都不能不注意到家庭的牧靈工作。
依照責任的觀點看,特別要投身在這項使徒工作的人,應有適切的準備。司鐸以及男女修會會士,從他們陶成時起,就應該導向此目標,並且逐步地得到不同工作的培養。在多種的創新中,我願特別指出最近在羅馬拉特朗宗座大學,所設立的家庭問題研究所。類似的研究所已在某些教區設立。主教們應該注意,使愈來愈多的司鐸在接受堂區職位時,參加這種特別的課程。此外,培養的課程也要時常在神學和牧靈學的學院開辦。這類創舉應該得到鼓勵、支持並增多,當然也要對教友開放,他們願意運用他們的職業技巧(如醫學、法律、心理學、社會學或教育)來幫助家庭。
家庭
71   必須特別承認在這方面,已婚夫婦和教友家庭有其獨特的地位和使命,這是由於在婚姻聖事中他們所領受的恩寵。這一使命應該用來為建立教會,在歷史中建立天主之國而服務。此事的要求,猶如對主基督溫順服從的一種行為。因為是祂,由於將已受洗者的婚姻提升為聖事,而給予已婚的教友夫婦宗徒的特別使命,派遣他們成為祂葡萄園的工人,而特別派遣他們在家庭的領域工作。
在此活動中,夫婦們與教會其他成員團結合作,他們也為家庭工作,貢獻他們自己的特恩和職務。此使徒工作,首先要在有關的家庭內實施,藉著在各方面附合天主法律而生活的生活見證,經由對子女的基督徒教育,幫助他們在信仰上成長,教育他們潔德、謀生的準備、保護他們勿陷入時常受到的意識型態和道德的危險。幫助他們逐步而又負責地進入教會和民間團體,幫助並指點他們選擇聖召,家庭成員彼此互助在人性和基督徒方面一齊成長等等。家庭的使徒工作,也要由於在精神上和物質上的幫助其他家庭,尤其是需要幫助和支持的家庭而發揚光大,幫助窮人、病人、老人、殘障者、孤兒、寡婦、被遺棄的夫婦、未婚媽媽、遭受困難而想墮胎的孕婦等。
幫助家庭的家庭善會
72   在身為家庭牧靈工作負責主體的教會內,還應該指出某些信友的小團體,在這些團體裡,基督教會的奧蹟以某種程度表達出來而且生活著。我人因此應該承認並且妥善運用——依照各團體的特色、目標、功能和方法——以不同的方式、為了不同的理由以及在不同的層次上,投身於家庭牧靈工作的許多教會團體、不同的組織和許多的運動。
為此,世界主教會議明白地承認這些善會,在靈修、陶成和使徒工作方法,所做的有益貢獻。他們的任務是在信友間,促進團結的深切意識,支持受福音和教會信德所啟發的生活方式,根據基督徒價值而不是公共輿論的標準而培養良知;激勵人們以開放的精神,彼此並為別人行愛德的工作,這樣可使基督徒家庭,成為其他家庭的真正的光明泉源和健全的酵母。
同樣也希望,為了公益,基督徒家庭在各個階層,積極參與非教會的善會。這些善會中有的為了保全、傳授並維護每一個民族的健全的道德和文化價值、為人格的發展、為母親和嬰兒的醫療、法律和社會的保障,為婦女的合理發展和抵抗有損於她們尊嚴的一切,為了增進彼此之間有關合乎人性尊嚴和教會訓導的自然調節生育問題的合作和知識等而工作的。有些善會為了建立一個更公道更人性的世界,為了促進更合理的法律,維護正確的社會秩序,在國家和國際層次尊重個人和家庭的尊嚴和合法自由而工作;為了與學校和其他機構合作完成子女的教育而努力。
三、家庭牧靈的人員
除了家庭,它不但是家庭牧靈工作的客體對象,它更是此工作的主體以外,我人也應該提及這方面的主要工作人員。
主教和司鐸們
73   在教區內主要負責家庭牧靈工作的人是主教。主教身為父親和牧人,他應特別關切牧靈工作中這優先的部門。他應給予它個人的關懷、照顧、時間、人力和財力,特別是他們人對家庭的支持,以及對那些在教區各種架構助他做家庭牧靈工作的人。他特別要注意使教區成為真正的一個「教區家庭」,成為教區內許多家庭的模式和希望的源泉。成立宗座家庭諮詢會的目的是:表示我對世界家庭牧靈工作的重視,同時使它成為幫助和促進各階層的家庭牧靈工作的有效工具。
主教們特別要動員司鐸們,他們的職務——如世界主教會議所強調的——是教會有關婚姻和家庭的聖職的主要部分。對於執事們也一樣,可以將一部分這方面的牧靈工作托付給他們。
他們的責任不但廣及倫理和禮儀的事,也涉及個人的和社會的事宜。他們要支持在困難和痛苦中的家庭,照顧他們的成員,並且幫助他們依照福音去看他們的生活。假如此任務以適當的分辨和真正的使徒精神去行使,教會的聖職人,能為他自己本人的聖召和其聖職的行使,汲取清新的鼓勵和屬靈的力量。
司澤和執事們,當他們為了此使徒工作接受了適時的和嚴正的準備後,應不斷地以父親、兄弟、牧人和導師的身份為家庭工作,以恩寵幫助他們,並以真理之光光照他們。他們的訓導和忠告,常應和教會真正的訓導完全附合,如此幫助天主子民獲得信仰的正確意識,而後應用在實際的生活上。這種對教會訓導的忠誠,也能使司鐸們在判斷上設法一致,避免干擾信友們的良心。
在教會裡,牧人和教友分享基督的先知職:教友以他們的言語和基督徒的生活,為信仰作證;牧人則以區別這種見證是否是純正的信仰表達,或是與信仰之光不太符合而行此知職;身為基督徒團體的家庭,藉著特別的分享信仰和為信仰作證而行使先知職。為此在牧人和家庭之間要開始交談。神學家和家庭問題專家,由於正確地解釋教會訓導的內容和庭生活經驗的內涵,而極有助於此交談。這樣,教會訓導的教誨,能更得到瞭解,而開啟逐漸發展的道路。但是必須指出,有關信仰教義的——有關家庭的問題亦然——義務規範,屬聖統的訓導權下。對神學家、家庭問題專家和教會訓導之間關係的清楚界限,很有助於對信仰的正確瞭解,並且在信仰的範圍內促進合法的多元化。
男女修會會士
74   男修會會士和修女,以及一般度奉獻生活的人,他們對家庭的使徒工作可有的貢獻,首要的基本的表達在於他們對天主的奉獻。由於此奉獻,「會士們在信友們面前,提出此天主所結合的並在未來世紀要完全顯示的美妙婚姻,在此婚姻中,教會以基督為她唯一的配偶」(一六九);會士們是博愛的見證,由於為了天國而接受的貞潔,使他們更能慷慨的獻身,為天主服務並為使徒事業而工作。
這樣,男女修會會士、在俗團體和其他修道機構的成員,無論是個人或集體的,都能展開他們家庭的服務,特別關懷兒童,尤其是那些被遺棄的,不受歡迎的、孤兒、窮苦的或殘障的。他們能訪問家庭並探望病人;他們能促進只有一個父親或母親的家庭,或有困難或分居的家庭之間的尊重和愛德;他們也能以訓導和輔導幫助青年人準備婚姻;幫助夫婦實施負責的生育計劃;他們也能打開自己的家,簡單而誠懇地招待那些家庭,使他們在此意識到天主的臨在,獲取祈禱和收歛心神的樂趣,而看到身為天主大家庭的成員,生活在愛德和手足之情的喜樂中的具體生活榜樣。
我願意誠懇地敦勸奉獻生活團體的領導人,把家庭的使徒工作看作他們的優先任務,這項工作在現代世界的情況下更顯迫切,不過應注意每一個團體本身的創會的神恩(宗旨)。
教友專家
75   教友專家(如醫師、律師、心理學家、社會工作者、顧問等)能給予家庭相當的幫助,他們或是個人,或是以不同善會及企業的成員身份,提供啟發、忠告、指示和支持。對這些人,我人可以應用我在向以基督思想為主的家庭諮詢處聯盟的勸言:「你們的職務,實在得稱為使命,因為你們所要達到的目標是那麼的高貴,而為了社會的和基督徒團體本身的利益所得到的結果又是那麼的肯定…你們為支持家庭所做的一切,其效果超過它本身的領域,而對其他人民和社會都有影響。世界和教會的將來,更經由家庭而來到」(一七○)。
社會傳播的接受者和傳播者
76   現代生活中這種非常重要的類型,值得特別提及。大家都知道社會傳播工具「影響,時常深刻地影響,應用這些工具者的心靈,無論是情感和智力方面,或是道德和宗教方面」,尤其是對青年人(一七一)。它們能對家庭的生活和習尚,以及兒童的教育有有利的影響,但同時它們也潛伏著「不可假裝不知的陷阱和危險」(一七二)。它們也能成為生命、家庭、宗教和倫理,分裂的意識型態和歪曲的看法,對人的真正尊嚴和命運輕視態度的媒介——有時巧妙而有系統地受到操縱,不幸地像在某些地區所發生的一樣。
這種危險更是實在,當「現代的生活格調——特別是在比較工業化的國家裏——過份地迫使家庭放棄他們教育兒女的責任。容易使他們逃避這種義務的,是由於家裡有電視和某些書刊,如此消磨他們子女們的時間,使他們的體力有所花費」(一七三)。因此「有義務要保護青少年勿受傳播媒體所帶來的侵犯」,並且確保家庭中的媒體的運用,嚴格地受到規定。家庭也應該為兒童們尋求其他方式的消遣,更健康、有用,而為身體、道德和精神都有教育意義的娛樂「為使兒童的自由時間妥善予以運用,他們的體力獲得正常發展」(一七四)。
此外,由於社會傳播工具,像學校和生活環境,對兒童的教育有相當的影響,父母身為接受者,應該稽極地確保適度的、鑑定的、留心的和明智的應用這些媒體,去發掘對他們孩子的影響,控制媒體的運用方法是「訓練他們孩子的良知,作平穩和客觀的批評,指引他們選擇或是拒看某些節目」(一七五)。
同樣父母們有責任設法影響節目的選拔和製作,藉適當的創意,與負責製作和傳播的各方面保持聯絡。使那形成社會真正利益的基本的人性價值,不要受到忽視,或故意地受到攻擊。而要使他們廣播正確介紹家庭的問題並給予確切解答的節目。對此事我的前任教宗保祿六世曾寫說:「製作人應該知道並且尊重家庭的需要,對此他們有時要有真正的勇氣,而且常要有極度的責任感。他們要避免任何傷害家庭的存在、穩固、平衡和幸福的一切。任何對家庭基本價值的攻擊——例如色情或暴力、主張離婚,或在青年人中間提倡反社會的心態等——都是對人真正利益的攻擊」(一七六)。
我自己在相同的機會中,曾指出家庭「非常地需要能夠寄望於傳媒體的專業人員們的善意、正直和責任感——例如發行人、作者、製作人、導播、編劇人、記者、時事評論者及演員等」(一七七)。因此,教會的責任是繼續對這些人士的照顧,同時鼓勵並支持天主教教友,如果他們感到被召而有必需的天賦時,去擔任這種敏感型的工作。
四、 困難情形中的家庭的牧靈工作
特殊環境中的家庭
77   要效法善牧的榜樣,以更慷慨、賢明和明智的牧靈關懷,對那些不是由於自願而是由於和種不同的壓力,而面臨客觀困境的家庭。
必須特別注意某些群體,他們不但需要幫助,而且需要更敏銳的行動影響輿論,文化、經濟和法律的架構,盡量設法消除使這些群體產生困境的原因。
例如遷移工人的家庭;被迫長期外出者的家庭,如軍人、海員和各種巡迴旅行者;受形人、難民和流亡者的家庭;在大都市裡實際孤立生活的家庭;無住所的家庭;不完整的或是只有一個父親或一個母親的家庭;有殘障的子女或毒癮子女的家庭;酗酒者的家庭;失去自己文化和社會環境或瀕臨失落此環境之危險的家庭;由於政治或其他理由而受歧視的家庭;由於意識型態而分裂的家庭;無法與堂區連絡的家庭;由於信仰而經驗到暴力或不公道待遇的家庭;未成年而結婚者的家庭;被迫孤獨而潦倒地生活的老人。
移民的家庭,尤其是勞工和農工,應該在各地的教會裡找到自己的家鄉。此任務源出於教會的本質,她本是不同中的合一表記。盡量使這些人得到他們自己的禮規、文化和語言的司鐸的照顧。教會也必須呼籲公民的良知以及社會、經濟和政治生活的當權者,使工人能在自己的地區和家鄉找到工作,能有公道的工資,及早使他們的家庭團聚,本人的文化背景得到尊重,與別人一樣受到平等的看待,他們的子女能有機會學習一種手藝而得就業,也能接有一塊為工作和生活所需的土地。
困難的問題是:由於意識型態而分裂的家庭。因此需要特別的牧靈照顧。首先需要與這樣的家庭保持機智的個人接觸。有信仰的家人應該加強自己的信仰,教友的生活得到支持。雖然忠於天主教的一方不得讓步,和另外一方應該常常保持交談。直率的表示出愛和尊敬,深信合一能夠維持。大致要看父母和兒女之間的關係而定。況且,與信仰相異的意識型態,能夠剌激有信仰的家人,在信仰和愛的見證上成長。
在其他困難的情況下,家庭需要教會團體和其牧人的幫助的是:兒女的少年期,此一時期能是困擾的,反抗的,有時是狂暴的;兒女的婚姻,婚姻使他們離開家庭;親人一方的缺乏瞭解,或缺乏愛心;為夫妻一方所遺棄,夫妻一方的去世,帶來守鱌寡的痛苦經驗;或是一個家人的逝世,它粉碎並深深地改變了本來的家庭核心。
同樣,教會也不能忽視老年的一代,其積極的和消極的一面。在年老時,夫妻之愛不斷地受到淨化,而且由於長久和未斷的忠貞而更加深。這樣能有機會以新的形式,把親切和經年所積的智慧,以及所剩餘的體力,奉獻給別人。但是也有孤獨的擔子,多次是心理和情緒方面的,而不是身體方面的,它來自兒女和親友方面的遺棄或是疏忽。也會由於疾病、體力的消失、依賴別人的委屈心理、可能是自己親人的負擔以及走向生命的盡頭等,而產生痛苦。在這一切環境中,正如世界主教會議的教長們所提示,更易於幫助人們瞭解並去活婚姻和家庭靈修的崇高的一面,它出自基督的十字架和復活的價值——日常生活中聖化和偉大喜樂的根源,並依照永生的偉大末世真理。
在這一切不同的情況中,絕不可疏忽祈禱,它是光明和力量的來源,是基督徒希望的滋養。
甲、混合婚姻
78   天主教教友與其他已領洗的基督徒之間的混合婚姻,與日俱增,要求我們根據聖座近年來文獻中所包涵的指示和規範,以及主教團所作的規定加以特別的注意,為使在不同的地區環境中,正確地予以執行。
在混合婚姻中生活的夫婦有特別的需求,可以三個主要項目來看。
首先,應該注意天主教教友一方在信仰方面的義務,即自由實踐其信仰,另一義務是盡其所能確保其子女在天主教受洗並受天主教的宗教教育(一七八)。
應該記往在夫婦之間的關係中,有關尊重宗教自由所具有的特殊困難:此一自由,能由於不該有的壓力迫使一方改變他或她的信仰,而受到侵犯,或是在宗教行為中阻礙他自由地表達信仰。
有關婚姻的禮儀和法定儀式,教區首長可以廣泛運用他們的權力,以應因不同的需要。
在處理這些特別需要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在適當地準備此類婚姻時,必須盡一切努力,使他們確切的瞭解天主教有關婚姻的本質和義務的教義,並且確保上述的壓力和阻礙不會發生。
—非常重要的是,由於團體的支持,天主教一方能加強信仰,並且積極的得到幫助,在瞭解和實踐信仰上得以成長,在家庭內由於他或她的生活,以及他對配偶和子女所表露的愛的品質,而為為可信的見證。
天主教教友與其他已領洗者之間的婚姻,有其本有的特性,可是含有許多可以妥善應用和發展的因素,不但因為它內在的價值,也是因為它有助於合一的運動。尤其當男女栠方都忠於自己的宗教責任時。他們共同的洗禮和恩寵的活力,使這種婚姻中的夫婦,在道德和精神價值方面,有表示他們合一的基礎和動機。
為了此目標,並為了由于兩個基督徒的夫婦完美的信仰生活,而顯示出混合婚姻中的合一的重要性,在天主教與非天主教的聖職人之間,應設法建立忠誠的合作,從準備婚姻和婚禮的時刻起就合作,即使這事並非容易。
至於非天主教一方領受聖體一事,應該遵守促進基督徒合一秘書處所公佈的規則(一七九)。
今天,在世界各地,天主教教友與未領洗者之間的婚姻也逐漸增多。在好多這的婚姻中,未領洗者一方信仰另一種宗教,根據梵二大公會議「對非基督宗教態度」之宣言所定原則,應尊重他的信仰。可是在許多其他的這類婚姻中,尤其在俗化的社會裡,未領洗的一方根本甚麼宗教都不信。在這種婚姻上,主教團和個別的主教們需要訂下恰當的牧靈方法,確保天主教一方的信仰,以及得自由實踐其信仰,更有責任盡其所能保證他的子女在天主教受洗,並接受天主教教育。同樣,天主教教友應受到一切幫助,使他能在他家庭內,為天主教的信仰和教友生活作真實的見證。
在某些不正常情況下的牧靈工作
79   為了刻意保護家庭的一切幅度,不僅是宗教的一面,世界主教會議也仔細地討論了,那些不但在宗教意義上,而且在民法上也不正常的婚姻狀況。這種情形,本為現代快速的文化變遷的結果,不幸地在教友之中也逐漸普遍,對家庭的制度和社會都有不小的傷害,而家庭本是社會的基本細胞。
80   第一個不正常的例子是所謂的「試婚」,今日許多人喜歡視之為正當,認為它有某種價值。可是人的理性叫人看出試婚是不能接受的,因為以人作「試驗」是不可思議的事,人性的尊嚴要求自我奉獻的愛,不得受任何時間或任何環境的限制。
教會方面,由於自信仰所引申的理由,不能容忍這種結合。首先因為在性關係中肉體的給予,是整個人的給予的實在象徵:況且這種給與,在今世沒有基督所賜的愛德的助力,是無法真正地完成的。第二,兩個領過洗者的婚姻,實在是基督和教會結合的象徵,那不是暫時的,或是「試驗的」結合,而是忠貞不渝的結合。因此,在兩個已領洗者之間,只能有不可解散的婚姻。
這種情形普通是無法克服的,除非人從童年起,藉基督的恩寵而沒有恐懼地得到訓練,從一開始就控制情慾,並與別人建立起純正的愛的關係。對純正的愛以及性的正確應用,沒有好的教育是無法有把握的,因此要使人格的各方面,包括肉體方面,導引至基督奧蹟的圓滿中。
調查此一現象的原因,包括心理的和社會性方面的,有肋於尋得適當的治療方法。
乙、自由結合(同居者)
81   這是指沒有任何民法或宗教方面所公開承認的約束而有的結合。這種日漸普遍的現象,使人靈的牧者不得不關切,同時也是因為它基於許多不同的因素,其後果可能靠適當的行動而多以遏制。
有些人被迫自由結合,是由於困難的經濟、文化或宗教的情況,他們的理由是,假如他們舉行正常的婚禮,他們會受到某種損害,可能喪失經濟的利益,或受到差別的待遇等。另外,可能遇到某些人,他們蔑視、反抗或排斥社會、家庭制度及社會和政治秩序,或是他們只尋求肉體的快樂。也有的是因為無知或貧窮,而導致這樣的境遇,有時是為實在的不公道的情形所支配,或是由於某種心理的不成熟,使他們猶豫或是怕開始一種固定的和決定性的結合。在某些國家,傳統的習俗認為真正而又正式的婚姻,只有在同居一段時期並在第一個孩子出生後,才可締結。
這每一個因素都給教會帶來艱難的牧靈問題,因為會產生嚴重的後果,無論是宗教的和倫理的(失去婚姻猶如天主與其子民所結盟約的宗教意義;缺少聖事的恩寵;嚴重的惡表),以及社會性的後果(毀滅家庭觀念;削弱忠貞的意識,對社會亦然;對子女心理上可能有的害處;自私的加強)。
牧人和教會團體應該分別了解這樣的情況和其原因。應與有關的男女有機智而又禮貌的接觸,耐心地開導他們,有愛心地糾正他們,並且指給他們基督徒家庭生活的見證,這樣為他們婚姻的正常化舖路。但是最重要的是作預防的宣傳,在青年人整個倫理和宗教的陶成中,加強忠貞的意識,教授他們有關幫助這種忠貞的條件和架構,否則就沒有真正的自由;要幫助他們達到精神的成熟,並使他們了解婚姻聖事在人性和超性方面的富裕事實。
天主子民也應該與政府方面研討,使政府能阻止這些趨勢,因為這種傾向分離社會,並且對每個國民的尊嚴,安全和福利都有害處,政府應該保證公共輿論,不要導向貶低婚姻和家庭的制度的重要性。既然在某些地區,由於自不公道的或是不適當的社會經濟架構而產生的極度貧窮,青年人無法正式結婚,社會和政府應該藉各種社會和政治的行動,協助合法的婚姻,例如保證家庭的工資,頒佈命令使能有適合家庭生活的住宅,並且製造工作和生活的機會。
丙、依民法結婚的教友
82   有許多教友,為了意識型態或是政治的理由,寧願只依民法結婚,他們拒絕或是至少延後宗教婚禮。他們的情形當然與沒有任何束縛而同居在一起的人不同,因為這些人至少還有某種承諾,度一種有正式界限和相當固定的方式的生活,即使在這些依民法結婚的教友心裏,可能有未來離婚的想法。由於他們在政府方面尋找他們婚約的公開承認,這類夫婦顯示他們不但準備接受便利,同時也接受義務。不過1,這種情形也不是教會所能接受的。
牧靈工作的目標是要使這些人了解,在生活的選擇和他們所服膺的信仰之間,必須一致,並且盡量設法引導他們,根據基督宗教的原則使他們的情況正常化。雖然教會的牧人以極大的愛德對待他們,並且讓他們參與所屬團體的生活,可是很遺憾不能讓他們領受聖事。
丁、分居或是離婚而未再婚的人
83   有很多原因不幸地使有效的婚姻導向無法挽救的破裂。這包括彼此的缺乏瞭解以及無法締結人際的關係。顯然的,分居應被視為在做了一切和好的努力而徒然時的最後手段。
分居的夫婦的命運常是寂寞和其他困難,尤其是無辜的一方。教會的團體越發應該支持這樣的人。尊重他們,關心他們、了解並實際幫助他們,使他們在困難的情況中保持忠信;幫助他們培養基督之愛中所包含的寬恕,並且準備恢復他們先前的夫妻生活。
那些遭遇離婚的人也是如此,由於他們意識到有效的婚姻是不能分離的,他們避免捲入新的結合,而專心於負起家庭的義務和基督徒生活的責任。在此情形下,他們的忠貞和生活與信仰的一致,在世界和教會跟前有見證的特別價值。因此,教會更需要繼續愛他們並幫助他們,允許他們領受聖事是亳無困難的。
戊、 離婚而又再婚的人
84   不幸的是日常經驗告訴我們,那些得到離婚的人普通都想再婚,當然不是依天主教的宗教儀式。既然這是一種弊病,像其他弊病一樣,影響越來越多的教友,因此必須立刻以決心來面對這項問題。世界主教會議的教長特別研究此問題。教會之建立本為引領萬民得救恩,尤其是已領洗者,她不能對那些已有聖事的婚姻束縛,而企圖有第二次婚姻者撒手不管。因此教會要盡量設法讓他們應用教會救恩的方法。
牧人們應該知道,為了真理,他們必須仔細分辨情況。事實上,在那些曾真誠地設法挽救他們第一次婚姻而不合理地遭到遺棄者,和那些由於他們自己嚴重的錯誤而毀滅了教會合法婚姻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最後,那些為了兒女的養育而再婚的,而他們主觀地相信他們先前無法挽救的婚姻,從來就沒有效。
我與世界主教會議一齊,誠懇地要求牧人和整個的信友團體幫助離婚的人,並且密切注意叫他們不要自視為脫離了教會,因為他們既然是領過洗的人,他們能夠而且應該分享教會的生命。要鼓勵他們聆聽聖言、參與彌撒聖祭、恒心祈禱、行使愛德的工作、並與團體一起致力謀求正義的工作、培養子女基督徒的信仰、養成補贖的精神和習慣,日復一日祈求天主的恩寵。教會要為他們祈禱,鼓勵他們,顯示教會是慈祥的母親,在信德和望德中支持他們。
不過,教會重申她根據聖經而訂的規則,不能許可離婚而又再婚的人領受聖體。他們之不能允許,是因為他們的生活地位和情形,客觀地與基督和教會的愛的結合相背,而此愛的結合正是在聖體聖事中表達並實現。而且還有另一個特別的牧靈的理由:假如讓這些人領受聖體,必然使信友們對教會的婚姻不可拆散的道理,引向錯誤和混亂。
只有那些懊悔自己破壞了對基督的盟約和忠誠的標記,誠心準備度一個不再與婚姻不可拆散性相背的生活的人,可以得到告解聖事中與天主的和好,而有領受聖體的可能。這是說,為了嚴重的理由,例如為了兒女的教養,男女雙方無法分開,他們假如「完全禁慾,即沒有夫妻行為而生活在一起時」,可以給予罪赦(一八○)。
同樣,為了對婚姻聖事,夫婦本身及他們的家庭、以及信友團體的尊重,任何牧人不得為了任何理由,即使是牧靈性質的藉口,為離婚而再婚的人舉行任何儀式。這種儀式會給人一種舉行新的有效的聖事性婚禮的印象,而如此使人對有效婚姻的不可解散性產生錯誤。
這樣做,教會是對基督和其真理表示忠誠。同時,對這些子女,表露她慈母般的關懷,特別是對那些不是由于自己的錯,而被其合法的配偶所遺棄的人。
教會堅信這些違背了主的誡命,而尚生活在這種境況下的人,能從天主獲得悔改和救恩的聖寵,祇要他們恒心祈禱、做補贖、行愛德。
無家可歸的人
85   我願意對由於生活所處環境的後果,而不是由于他們的意願而產生的一些人說一句話,我覺得他們特別與耶穌聖心相接近,他們值得教會和牧人們的愛護和積極的關懷。
在此世界上,有無數的人不幸地亳無可能成為一個真正家庭的成員。有好多人生活在極端的貧窮之中,雜亂、無住所、人間關係的不正常和不穩固,極端的缺乏教育,使之無法有一個真正的家庭。還有那些為了種種理由,被孤立於世界的人。但是為這一些人,也有「家庭福音」的存在。
對這些極端貧窮的人,我曾提出迫切需要致力於尋求解決辦法,在政治方面,要能設法幫助他們並且克服此降低人性的情形。
這是整個社會的職責,但這更是政府的任務,因為他們的地位和責任,也是家庭的任務,他們應該表示極度的瞭解以及幫助的願望。
為那些沒有自然家庭的人,教會大家庭的門——教會的具體表現是在教區和堂區家庭中,在教會基本團體中,在使徒事業的運動中——應該大大地打開。沒有一個人在這世界上是沒有一個家庭的:教會為每一個人是家,是家庭,特別為那些「勞苦而負重擔的人」(一八一)。
結論
86 在此通諭的最後,我的恩想非常關心地轉向:
你們—夫婦們,你們—家庭的父親和母親;
你們—青年男女,教會和世界的未來和希望,你們註定要成為走向公元第三
千年中的家庭的動力核心的人;
你們—敬愛的主教弟兄和司鐸弟兄們,修會生活和獻身生活中的可愛的子女
們,你們在已婚的夫婦前,為天主愛的最後事實作證;
你們—正直的男性和女性,你們為了任何的理由而關心家庭的前途的人。
人類的未來命運在乎家庭!
因此,迫切地需要每一個善意的人,盡力維護並促進家庭的價值和要求。
我覺得在這方面,我應該向教會的子女要求特別努力。信仰使他們完全認識天主美妙的計劃:他們更有理由關心在此考驗和恩寵時刻中的家庭。
他們應家庭表示特別的愛。此命令要求有具體的行動。
愛家庭是表示能重視它的價值和能力,不斷予以促進。愛家庭是去發現威脅它的危險和不幸,然後去克服它。愛家庭是表示努力製造一種有助于家庭發展的環境。現代的教友家庭,由於困難的增多,時常受到沮喪的考驗和煩惱;最出色的愛是使它恢復信心,信它由於本性和恩寵所擁有的富裕,以及天主所托付給它的使命。「是的,今日的家庭必須回歸到它願來的地位。它們應該追隨基督」(一八二)。
基督信徒也有以喜樂和信念,去宣報有關家庭的好消息的使命,因為家庭絕對地需要再次地聆聽,並且更深刻地瞭解,啟示它的本質、它內在的涵義和它在天主之城和人之城內的使命的正確道理。
教會知道家庭能達到有關它深切真理的核心的道路。教會在基督的學校中,並且在以聖神的光照解釋歷史的學校中,學習了這一途徑。教會並不強迫,而只是覺得她迫切需要,亳無恐懼而又以極大的信心和希望,把它推介給每一個人,雖然她知道福音中也包括十字架的主題。可是經由十字架,家庭能達到它本身的完美和它愛的圖滿。
最後,我願向所有的基督徒呼籲,要他們誠心又勇毅地與所有在各方面為家庭服務的善心的人合作。在教會內為家庭的福利而獻身的人,無論是個人或是團體,運動或是善會,他們以教會的名義並在她的啟發下,時常會遇到其他同為此理想而工作的個人和機構。忠於福音和人格的價值,並且尊重工作方面合法的多元化,彼此的合作將有助於更快速和更整合的家庭發展。
現在,在我牧函的結尾,此牧函的目標本要引起大家注意教友家庭迫切的迷人的角色,我願呼求納匝肋聖家的保護。
由於天主奇妙的計劃,是在家庭裡,天子之子度過了多年的隱居生活。因此它是所有基督徒家庭的模範和榜樣。它是世上獨一無二的家庭。此家庭的生活,在巴力斯坦的一個小鎮上,默默無聞地度過。它遭受到貧窮、迫害和流亡的考驗。它以無可比擬的崇高而又純樸的方式光榮了天主。這不但有助於基督徒家庭——以及世上所有的家庭——忠於他們日復一日的工作,忍受生活的憂慮和痛苦,對別人的需求開於而又慷慨,而且歡欣地完成天主對他們的計劃。
聖若瑟是「義人」,一個勤勞的工人,是信賴他的人正直的保護者。願他常常照顧、保護並引導一切家庭。
願童貞瑪利亞,她是教會的母親,也成為「家庭教會」的母親。感謝她慈母般的照顧,希望每一個教友家庭,真正成為一個「小教會」,在此小教會中反映出基督的教會的奧蹟,並給予新的生命。希望她——主之婢女——成為謙遜而又慷慨服從天主旨意者的榜樣。願她——十字架旁的痛苦之母,安慰那些由於家庭的困難而痛苦的人,願她擦乾他們的眼淚。
願主基督,普世的君王,家庭的君王,像祂在加納一樣,臨在於每一個教友家庭裡,賜給他們光明、喜樂,平安和力量。在耶穌君王的節日,我求祂使每一個家庭,能慷慨地貢獻自己的力量,使祂的王國來臨到這世界——「一個真理和生命的王國,聖德和恩寵的王國,正義、仁愛與和平的王國」「一八三」,歷史正在朝向此王國邁進。
我把每一個家庭托付給耶穌、瑪利亞和若瑟。我將此勸諭獻給他們的手中和心中:願他們將此交給你們,可敬的弟兄和可愛的子女們,願他們三聖打開你們的心,使福音廣傳到每一個家庭裡。
我為你們不斷地祈禱,並且誠懇地給予你們每一位宗座遐福,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廿二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普世君王節,在職第四年,發自羅馬聖伯鐸大殿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註解
註    一  參閱梵二「教會在現代世界」52。
註    二  參閱若望保祿二世第六屆世界主教會議開幕詞(一九八○年九月廿六日)宗座公報
72(一九八○)一○○八頁。
註    三  參閱創一——二章。
註    四  參閱弗五。
註    五  參閱梵二「教會在現代世界」47;若望保祿二世(一九八○年八月十五日)函「已臨近」1:宗座公報72(一九八○)七九一頁。
註    六  參閱瑪十九4。
註    七  參閱「教會現代世界」47。
註    八  參閱一九八○年二月廿三日若望保祿二世向世界主教會議秘書處諮議談話。
註    九  參閱「教會在現代世界」4。
註    一○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12。
註    一一 參閱若壹二20。
註    一二 教會憲章35。
註    一三 參閱教會憲章12;教延教義部「教會奧蹟」聲明2:宗座公報65(一九七三),三九八——四○○頁。
註    一四 參閱教會憲章12;啟示憲章10。
註    一五 參閱若望保祿二世在一九八○年九月廿六日第六屆世界主教會議開幕禮的講道3:宗座公報72(一九八○)一○○八頁。
註    一六 參閱聖奧斯定「論天主之城」十四28。
註    一七 「教會在現代世界」15。
註    一八 參閱弗三8;「教會在現代世界」44;教會傳教法令15 22。
註    一九 參閱瑪十九4——6。
註    二○ 參閱創一26——27。
註    二一 若壹四8。
註    二二 參閱「教會在現代世界」12。
註    二三 參閱同上48。
註    二四 參閱如:歐二21;耶三6——13;依五十四章。
註    二五 參閱則十六25。
註    二六 參閱歐三。
註    二七 參閱創二24;瑪十九5。
註    二八 參閱弗五32——33。
註    二九 戴多良著「致妻子」二,八,6——8。
註    三○ 參閱特里騰公會議第廿四次會,第一條款:孟西著「大公會議新集大全」33,149——150。
註    三一 參閱「教會在現代世界」48。
註    三二 若望保祿二世(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三日)向研究小組聯合中心代表致詞,3。
註    三三 同上4。
註    三四 參閱「教會在現代世界」50。
註    三五 參閱創二24。
註    三六 弗三15。
註    三七 參閱「教會在現代世界」78。
註    三八 聖若望金口著「論貞潔」十。
註    三九 參閱瑪廿二30。
註    四○ 參閱格前七32——35。
註    四一 梵二「修會生活革新」法令12。
註    四二 參閱比約十二「神聖貞潔」通諭二:宗座公報46(一九五四)一七四頁後。
註    四三 參閱若望保祿二世「新的開始」函(一九七九年四月八日)9:宗座公報71(一九七九),四一○——四一一頁。
註    四四 梵二「教會在現代世界」48。
註    四五 「人類救主」通諭10:宗座公報71(一九七九),二七四頁。
註    四六 瑪十九6;參閱創二24。
註    四七 參閱若望保祿二世向金夏沙市夫婦談話(一九八○年五月三日)4:宗座公報72(一九八○)四二六——四二七頁。
註    四八 「教會在現代世界」49;參閱註四七。
註    四九 「教會在現代世界」48。
註    五○ 參閱弗五25。
註    五一 瑪十九8。
註    五二 默三14。
註    五三 參閱格後一20。
註    五四 參閱若十三1。
註    五五 瑪十九6。
註    五六 羅八29。
註    五七 聖多瑪斯「神學大全」二之二,十四題二——四節。
註    五八 教會憲章11;參閱「教友傳教法令」11。
註    五九 「教會在現代世界」52。
註    六○ 參閱弗六1——4;哥三20——21。
註    六一 參閱「教會在現代世界」48。
註    六二 若十七21。
註    六三 參閱「教會在現代世界」24。
註    六四 創一27。
註    六五 迦三26,28。
註    六六 參閱「人的工作」通諭19:宗座公報73(一九八一)六二五頁。
註    六七 創二18。
註    六八 創二23。
註    六九 聖安博著EXAMERON五,7,19。
註    七○ 保祿六世「人類生命」通諭9:宗座公報60(一九六八)四八六頁。
註    七一 參閱弗五25。
註    七二 參閱若望保祿二世,一九八一年三月十九日向戴爾尼信友彌撒講道詞3——5:宗座公報73(一九八一)二六八——二七一頁。
註    七三 參閱弗三15。
註    七四 參閱「教會在現代世界」52。
註    七五 路十八16;參閱瑪十九14;谷十八16。
註    七六 若望保祿二世(一九七九年十月二日)向聯合國大會致詞21:宗座公報71(一九七九),一一五九頁。
註    七七 路二52。
註    七八 參閱「教會在現代世界」48。
註    七九 若望保祿二世(一九八○年九月五日)向參加國際老人研討會致詞5。
註    八○ 創一28。註   八一 參閱創五1——3。
註    八二 「教會在現代世界」50。
註    八三 「人類生命」通諭第廿一議案十一節結語說:「教會一方面呼籲人民遵守自然律的規範,即以她的不變的教義所解釋的自然律,教會訓導每一個夫婦行為,應該對傳授生命是保持開啟的」:宗座公報60(一九六八)四八八頁。
註    八四 參閱格後一19;默三14。
註    八五 參閱第六屆世界主教會議致現代基督徒家庭文告(一九八○年十月廿四日)5。
註    八六 「教會在現代世界」51。
註    八七 「人類生命」7:宗座公報60(一九六八)四八五頁。
註    八八 同上12:四八八——四八九頁。
註    八九 同上14:四九○頁。 註  九○ 同上13:四八九頁。
註    九一 參閱「教會在現代世界」51。
註    九二 「人類生命」29。
註    九三 同上25。
註    九四 同上21。
註    九五 若望保祿二世(一九八○年十月廿五日)第六屆世界主教會議閉幕禮講道詞8。
註    九六 「人類生命」28。
註    九七 同註二二,9。
註    九八 「人類生命」25。
註    九九 梵二「教育宣言」3。
註    一○○    「教會在現代世界」35。
註    一○一    聖多瑪斯「反外邦人」四58。
註    一○二    「教育宣言」2。
註    一○三    「在新世界傳福音」勸諭71:宗座公報68(一九七六)六○——六一頁。
註    一○四    參閱「教育宣言」3。
註    一○五    「教友傳教法令」11。
註    一○六    「教會在現代世界」52。
註    一○七    參閱「教友傳教法令」11。
註    一○八    羅十二13。
註    一○九    瑪十42。
註    一一○    參閱「教會在現代世界」30。
註    一一一   梵二「宗教信仰自由」宣言5。
註    一一二   參閱建議42。
註    一一三   教會憲章31。
註    一一四   參閱教會憲章11;「教友傳教法令」11;教宗(一九八○年九月廿六日)第六屆世界主教會議開幕彌撒講道3:宗座公報72(一九八○)—一○○八頁。
註    一一五   教會憲章11。
註    一一六   同上41。
註    一一七   宗四32。
註    一一八   參閱「人類生命」9。
註    一一九   「教會在現代世界」48。
註    一二○    參閱「啟示憲辛」1。
註    一二一   羅十六26。
註    一二二   參閱「人類生命」25。
註    一二三   「在新世界傳福音」71。
註    一二四   參閱教宗(一九七九年一月廿八日)向拉丁美洲第三屆主教全會致詞四甲:宗座公報71(一九七九)二○四頁。
註    一二五   教會憲章35。
註    一二六   「教理講授」勸諭68:宗座公報71(一九七九)一三三四頁。
註    一二七   參閱同上36。
註    一二八   參閱格前十二4——6;弗四12——13。
註    一二九   谷十六15。
註    一三○    參閱教會憲章11。
註    一三一   宗一8。
註    一三二   參閱伯前三1——2。
註    一三三   教會憲章35;參閱「教友傳教法令」11。
註    一三四   參閱宗十八章;羅十六3——4。
註    一三五   參閱「教會傳教法令」39。
註    一三六   「教友傳教法令」30。
註    一三七   參閱教會憲章10。
註    一三八   「教會在現代世界」49。
註    一三九   同上48。
註    一四○    參閱教會憲章41。
註    一四一   梵二「禮儀憲章」59。
註    一四二   參閱伯前二5;教會憲章34。
註    一四三   會會憲章34。
註    一四四   禮儀憲章78。
註    一四五   參閱若十九34。
註    一四六   宗座公報60(一九六八),四九九頁。
註    一四七   弗二4。
註    一四八   參閱「富於仁慈的天主」通諭13:宗座公報72(一九八○),一二一八——一二一九頁。
註    一四九   伯前二5。
註    一五○    瑪十八19——20。
註    一五一   「教育宣言」3;參閱「教理講授」勸諭36。
註    一五二   一九七六年八月十一日教宗公開接見教民時訓話。
註    一五三   參閱「禮儀憲章」12。
註    一五四   參閱「時辰禮儀總論」27。
註    一五五   保祿六世「聖母敬禮」勸諭52,54:宗座公報66(一九七四),一六○——一六
一頁。
註    一五六   教宗在孟托萊接聖母殿訓話(一九七八年十月廿九日)
註    一五七   參閱「教友傳教法令」4。
註    一五八   參閱若望保祿一世向美國第十二牧靈區主教們談話(一九七八年九月廿一日):
宗座公報70(一九七八),七六七頁。
註    一五九   羅八2。
註    一六○    羅五5。
註    一六一   參閱谷十45。
註    一六二   教會憲章36。
註    一六三   「教友傳教法令」8。
註    一六四   參閱一九八○年十月廿四日第六屆世界主教會議致現代基督徒家庭文告12。
註    一六五   參閱若望保祿二世(一九七九年一月廿八日)向拉丁美洲第三屆全體主教會議致詞,四甲。
註    一六六   參閱「禮儀憲章」10。
註    一六七   參閱「婚姻禮典」17。
註    一六八   參閱「禮儀憲章」59。
註    一六九   「修會生活革新」12。
註    一七○    一九八○年十一月廿九日。
註    一七一   一九六九年四月七日保祿六世第二屆世界社會傳播節文告:宗座公報61(一九六九),四五五頁。
註    一七二   一九八○年五月一日若望保祿二世,世界社會傳播節文告。
註    一七三   一九八一年五月十日教宗世界社會傳播日文告5:羅馬觀察報(一九八一年五月廿二日)。
註    一七四   同上。
註    一七五   同一七一。
註    一七六   同上。
註    一七七   同一七二。
註    一七八   參閱保祿六世自動諭「混合婚姻」4——5:宗座公報62(一九七○),二五七——二五九頁;若望保祿二世(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向促進基督徒合一秘書處全體會議談話:羅馬觀察報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註    一七九   「某些環境下」訓令(一九七二年六月十五1日):宗座公報64(一九七二),五一八——五二五頁;一九七三年十月十七日註解:宗座公報65(一九七三),六一六——六一九頁。
註    一八○    一九八○年十月廿五日第六屆世界主教會議閉幕禮教宗講道詞:宗教公報72(一九八○)一○八二頁。
註    一八一   瑪十一28。
註    一八二   一九八○年八月十五日若望保祿二世「主教會議將近」函1:宗座公報72(一九八○)七九一頁。
註    一八三   羅馬彌撒經書,耶穌君王節頌謝詞。
轉載自: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
圖片: Catholic News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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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grassroo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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